论侦查教育创新
2012-01-27林维业
政法学刊 2012年5期
林维业
(广东警官学院 侦查系,广东 广州 510232)
我国开展侦查教育已有几十年的历程。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侦查教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侦查人才培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侦查理论和实践在不断创新和发展,侦查教育就必须不断创新和发展。回顾几十年来我国侦查教育,我们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工作机制等多方面不断改革创新,适应了时代发展和实际需要,取得了应有的成效。进入新世纪,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侦查教育只有进一步大胆创新,才能与时俱进,促进侦查事业的不断发展。
一、侦查教育创新是侦查教育和侦查实践发展的必由之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侦查教育发展经历过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师傅带徒弟”阶段。当时,各行各业在业务教育方面都十分时兴“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受此影响,侦查机关在侦查业务教育方面也很难脱俗,也在各地普遍开展了“师傅带徒弟”学习侦查业务的活动。师傅是侦查机关中侦查破案经
验丰富的侦查人员,徒弟多为新入职的侦查人员。一般情况是一个师傅带一至三个徒弟。徒弟跟随师傅一段时间,随从师傅一起勘查现场、侦查办案,在实践中向师傅学习侦查业务。这种“师傅带徒弟”的教育方式,十分注重实践教学,理论联系实际相当紧密,徒弟成才周期迅速。在这种教育方式中,师傅的素质如何,徒弟学习是否勤奋,往往是决定徒弟能否成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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