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的本体化——明代中期诗学的精神转向
2012-01-24肖鹰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2年4期
肖 鹰
明代诗学的进程,以宋漮 (1310—1381)为肇始至李梦阳 (1472—1529)为首的 “前七子”,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主导思想是在 “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旗帜下确立了崇道宗经、尚法拟古的诗学精神。以儒家道学义理为核心内涵的“意”,是这个阶段的核心范畴。明代诗学的第二阶段,是以 “后七子”、唐宋派等文学家的诗学为代表。唐顺之 (1507—1560)、焦竑 (1541—1620)和屠隆 (1542—1605)三位文学家对性情说的个性化张扬,代表着对第一阶段复古主义的批判性转换,“性情”的个性精神淡化、消解了“意”道学意义。第三阶段是王阳明 (1472—1529)的心学哲学开导之后,李贽 (1527—1602)、徐渭 (1521—1593)、汤显祖 (1550—1616)和 “公安三袁”①袁宗道,1560—1600;袁宏道,1568-1610;袁中道,1575-1630。发动了具有思想革命意义的极端情感主义思潮,它以原始、自然而且自我主义的 “情”冲击和瓦解了道学的 “意”。
在既往的明代诗学专论中,第二阶段的重要转换意义是被普遍忽视的,其中文学家的变革性思想或被忽略、或被分化在第一阶段、第三阶段中,形成了对明代诗学界定的 “二分法”。本文专题阐述第二阶段诗学运动的独特意义,试图打破 “二分法”,在第一阶段的复古主义与第三阶段的激情情感主义之间,揭示出第二阶段以 “性情”为枢纽的转换过渡运动。
一、“诗文一事,只是直写胸臆”
出于前后七子复古主义的反拨,嘉靖年间又有唐宋派的文学主张出现。唐宋派本来也持复古主义的主张,但是与前后七子 “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不同,主张宗崇唐宋诗文。唐宋派之所以不满于前后七子,在于后者模仿剽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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