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池能否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二批)管理的筛选评估分析
2012-01-23王红梅赵秀阁
中国环境管理 2012年4期
王红梅* 刘 茜 钱 岩 赵秀阁 聂 静
(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室/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12)
2009年2月,国务院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成为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纲领性文件。2010年9月,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公告(2010年24号)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中,明确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等5种产品纳入第一批目录。
为了能够及时、客观地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以及电器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变化等相适应,科学、客观、有效地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管理委员会起草了《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明确随着经济发展变化及电子产品废弃形势调整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原则。
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电池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物品之一。随着生活中电器电子制品的普及和增加,电池的消费量也在不断地增长着。可以预见,未来我国电池的废弃量将是惊人的,废旧电池的管理形势将是非常严峻的。
废旧电池能否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二批)管理,对电池生产企业及再生企业都至关重要。本文,在此研究废弃电池能否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二批)管理的筛选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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