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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民权当为转型之重

2012-01-16陈诗达

浙江经济 2012年2期
关键词:劳资社会保障民生

□文/陈诗达

(作者为浙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要创新体制机制,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着力保障和改善就业、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民权

图/金川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变化,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呈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改善良好的态势,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具备不少的有利条件,但经济平衡运行仍面临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创新体制机制,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着力保障和改善就业、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民权,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改善就业保障民生

就业是民生之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2年经济将稳中求进,保持平衡较快发展,这将为扩大和促进就业奠定基础。当前,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从宏观上看,“十二五”时期的就业总量压力将继续加大,全国城镇需就业劳动力年均比“十一五”时期增加100万人。近些年来,浙江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但问题困难不少。一方面是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一些地方出现“用工荒”;另一方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压力仍较大,存在“就业难”。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技能与岗位不相适应、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的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就业任务艰巨繁重。

在新的一年里,要切实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为此,一要积极创业就业。鼓励更多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实现新的创新创业促发展提高对就业的拉动能力。鼓励劳动者创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个浙江就业的特色和亮点,促进浙江就业平稳发展。

二要鼓励“绿色就业”。结合结构调整,转变就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污染少、能耗小的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寻求新的绿色就业增长点。

三要实现体面就业。从单纯追求就业数量,向要求就业数量和质量同步推进,把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与实现体面就业结合起来。继续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要把解决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与农民工市民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创造平等就业机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把浙江真正打造成创新创业乐园、生活品质天堂。

全民覆盖,完善社保

加强社会保障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要求。近些年来,浙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各项社会保障覆盖人群迅速增长,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支付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的影响,在部分中小企业陷入困境时,省委、省政府及时作出决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困难企业实行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即允许困难中小企业缓缴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减征困难中小企业当年1个月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对困难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培训资金支持等。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的一年,要在保持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延续性的同时,要以“普惠共享、完善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要实施全民覆盖。当前浙江省社会保障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即从制度安排来讲已经包含了城镇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但从人群来讲还未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加上就业稳定性差、流动性大等特点,他们中还有不少人没有被纳入到制度中来。下一步,应该也有条件在制度框架内,加快解决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实现人群全覆盖,让社会保障的阳光和雨露能覆盖到所有劳动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民保障”。

二要促进制度统一。社会保障作为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应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现行管理体制的“多龙治水”,低层次的统筹水平,制度体系的过渡分割和“碎片化”等,造成群体之间社会保障各项待遇水平差异持续扩大。这已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会引起政策制度风险,更是个社会问题,会引发政治风险。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社会保障的体制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待遇统一已迫在眉睫。一方面需要国家加快进行“顶层设计”,另一方面各地要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内行事,各项政策应更好地体现全民发展共享。

三要探索支柱多元。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0多年来,一直延续并形成了单一的“基本保险”的制度模式,从国际社会保障的历史经验看,单支柱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可持续的,既不能满足人们对社会保障日益增长的需求,也难以承担基金长期支付增长压力的风险。因此,要积极推行“基本保险,职业年金、储蓄性保险”多支柱社会保障模式。除政府给予适当税收扶持外,建议在降低基本保险缴费率的同时,将下降费率用于建立职业年金,这既不增加企业负担,又有利于建立社会保障多支柱模式的推行。

利益均衡,劳资和谐

劳资关系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其实质是不同的要素所有者在相互结合进行生产活动、并获得收益的一系列过程中所形成的冲突与合作关系。在市场经济雇佣制度下,劳资冲突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劳资关系也正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大的基础性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劳资关系总体发展平稳,为打造平安浙江、和谐浙江作出了贡献。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逐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加之社会分配失衡、强资本弱劳工格局等,当前劳资矛盾有可能出现增多,冲突升级的趋势,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矛盾和风险源头之一。

劳资矛盾和冲突的核心是利益关系。从浙江省近几年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情况看,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三大类案件占了案件总量的90%。因此,在新的一年,要缓和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一要促进利益均衡。虽然劳资双方的利益趋向不同,资本追逐的是利润最大化,劳动者追求的是工资最大化,但要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公约数是利益均衡,否则都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最大化。利益均衡的责任主体是掌握着利益分配主动权的资方,在保证资本利润的同时,如何让劳动者多得?要认识到,只有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均衡的最大化,才能达到劳资矛盾的最小化。未来劳资利益均衡需要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更需要靠企业的自我约束。

二要维护权利对等。一方面从劳动法律关系来看,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合作主体;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雇佣制度下劳资之间又存在着形式上的平等而实质上的不平等关系。当前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不平等,加大劳资之间矛盾,诱发劳资冲突。解决的方法,除政府加强劳动立法,实行适当的监管和裁判,切实维护好双方合法权利外,重要的是通过培育强化工会、雇主组织,建立起劳资双方协商、谈判和博弈的方式与机制,疏通利益救济渠道,调和劳资矛盾。这方面浙江省已经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并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下一步是如何完善和推广。

三要实现诚信共赢。当前劳资矛盾多发、频发现象,除客观上存在劳资利益失衡、权利义务不平等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双方缺乏建立一个诚信互动机制。当资方社会责任缺失,劳方诚信不足时,劳资矛盾和冲突就不可避免。诚信合作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基础,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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