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生态观
2011-12-31张晓理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5期
□ 张晓理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逻辑框架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评价:“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正是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中解读了:人作为一种生态发展的产物,在演化的早期如何与孕育自身形成的自然发生冲突,并在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中化解这一矛盾,人自身发展进入新的高度,同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P81)学习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旨在正确地认识涵盖的规律体系,推进人与自然生态和谐进程。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是多层次逻辑联系理论。师从黑格尔,马克思学习了辩证法,恩格斯在他著名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书评中写道,由马克思首创的“德国的经济学本质上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的”。[2](P116)如果没有黑格尔的“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这种历史观就是不可思议的。[3]恩格斯继续说,黑格尔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尽管他的历史哲学中的许多东西现在在我们看来十分古怪,如果把他的前辈,甚至把那些在他以后敢于对历史作总的思考的人同他相比,他的基本观点的宏伟,就是在今天也还值得钦佩。”[2](P121)因此,辩证地看待“生态观”,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诸多层面起综合影响的系统理论。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正是反映这些“层面”的具体内涵与生态关联的客观规律的理论,揭示从自然中异化出来的人类,形成生态压力,以及随历史进程最终与自然生态和谐的历史轨迹,清晰经济社会发展不同层面与之相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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