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发生:学理分析与现实基础
2011-12-31李宓斯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5期
□ 李宓斯
在中国,事业单位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一类特殊公共组织,是社会事业的主要组织载体。建国以来,事业单位对我国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并伴随着政治发展的过程不断变革,2011年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铺开。在学术界,研究事业单位的学者和著作众多,一些机构还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改革的探讨上,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但在发生学的意义上,研究关于事业单位的任何问题,都要首先了解其发生的机制和条件,而目前对这一本源问题的学术研究并不多,只是零散的见于一些学者的著作中。因此,笔者认为,了解事业单位的涵义和性质,研究其发生机制和存在的现实基础,对合理定位事业单位职能、推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事业单位的涵义和性质:概念的解析
研究事业单位的发生,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什么是“事业单位”?它有什么特性?只有从内涵和外延上清楚界定“事业单位”,进而分析其特征,才能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逻辑起点。
(一)事业单位的涵义
“事业单位”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称谓,在国外并没有相对应的名词。在称谓上比较接近的是“公立公益行政机构”(法国《拉鲁斯大百科全书》);在职能上,事业单位所涵盖的范围大致包括了西方语境下所指称的公法行政实体、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社会团体、政府性企业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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