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北部母亲称谓的地理语言学研究*
2011-12-23孙益民
河池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孙益民
(湖南大众传媒学院 传媒管理系,湖南 长沙 410100)
湖南东北部母亲称谓的地理语言学研究*
孙益民
(湖南大众传媒学院 传媒管理系,湖南 长沙 410100)
湖南东北部的母亲称谓主要有毑[ʨia]、婆、娘、妈、弥女[mai]和爷[iɑ]六类称谓形式,它在发展演变过程中,依次经历了“妳”、“毑”类称谓、“婆”类称谓、“娘”类称谓和“妈”类称谓五个阶段。
湖南方言;亲属称谓;地理语言学;母亲
本文所指湖南东北部包括湖南省的岳阳、常德、益阳、长沙、娄底、湘潭和株洲(攸县、茶陵、炎陵三县除外)七个市,介于东经 110°30'-114°15',北纬 27°11'-30°07'之间。面积 74340.55 平方公里,占湖南总面积的35.09%;人口3060.16万,占湖南总人口的46.37%。这里不仅是湘、资、沅、澧四水交汇的地方,也是北方方言、湘方言和赣方言交融的地方。
“母”是甲骨文中就已出现的古老的亲属称谓之一,它的初文是“”,像女子有乳房的形状,表示已生育子女的妇女,最初是对母辈或者成年妇女的通称,后来才专指生母,例如“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诗经·邶风·日月》)。在汉语双音节化的过程中,“母”与表示父母合称的“亲”组合成“母亲”,表示生母。虽然“母亲”一词一直活跃在汉语书面语中,但是,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很少使用它对称自己的生母。
人们对称母亲时一般采用哪些称谓形式?其发展演变的过程又是怎样的?本文将立足于湖南的东北部来探讨这些问题。为了绘制母亲称谓的地理分布图,笔者收集了245个方言点的材料,除了十个点的间接材料①这十个方言点及其材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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