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之现状与建议
2011-12-13李晓凡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李晓凡
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之现状与建议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 SMEs
李晓凡

编者按:本文作者以“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的职场阅历,热忱为本刊4期话题:“2011年中小企业经济与金融问题”撰稿,囿有篇幅顺延至今期。点到为止的精要分析充满真知灼见。语言风格也充满大道无术的快意。例如:相当范围和程度上中小企业向民间融资:武大郎服毒——吃也是死,不吃也是死;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借贷:“姥姥不亲,舅舅不爱”。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特别是当前,在缓解就业压力,优化体制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力扶持既符合“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要求,又对改善民生,增强国力的中小企业发展,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机构由比较单一的国家专业银行体制,逐步走向多元化发展之路。目前,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划分,除了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外,还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邮政储蓄、典当行等;以及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一个较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表面看来,这样一个体系应该在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但是却事与愿违。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在对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各类企业机构均支持不力,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主要表现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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