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城市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
2011-12-06刘泽群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1年8期
刘泽群
从1997年签订“京都议定书”到2003年英国首次提出“低碳经济”的理念,“低碳”成为21世纪社会发展的核心。以英国为首,法国、日本逐渐开始了低碳城市的建设。2008年1月28日,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在北京正式启动“中国低碳发展项目”,确定上海、保定为首批试点城市。
各国在建设低碳城市的过程中,针对自身的具体问题和有利条件形成了不同的低碳城市发展模式。其共同的特点是不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多少作为判断的标准,而是以其产业结构的合理程度、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公民自觉节能意识作为衡量标准。
一 国内外低碳城市发展模式
1.英国模式。
作为最早提出“低碳经济”的国家,英国政府成立了碳信托基金会(Carbon Trust),以私营机构的形式联合企业和公共部门,在发展低碳技术的同时借助各种组织降低碳的排放量。同时,碳信托基金会与能源节约基金会(Low Carbon Cities Programme)联合推动了英国低碳城市项目,并选择布里斯托、利兹和曼彻斯特作为首批试点城市。
(1)设定单一、明确的规划目标。伦敦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将要在2007—2025年间将碳排放量控制在6亿吨之内,平均每年的碳排放量要降低4%左右。如表1所示,英国碳排放主要来源为家庭建筑、商用/公共住宅和交通。在进行低碳城市建设时,英国根据不同来源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改造措施。首先,针对存量住宅展开了“绿色家庭计划”,如顶楼与墙面的绝缘改造补贴,家庭节能与循环利用资讯以及社会住宅节能改造等。其次,对存量商业与公共建筑实行“绿色机构计划”——包括建筑改造伙伴计划和绿色建筑标识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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