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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收益模型与股价评估的适应性分析

2011-11-29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王桂梅

财会通讯 2011年11期
关键词:现金流量红利收益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王桂梅

剩余收益模型与股价评估的适应性分析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王桂梅

一、引言

股票价值评估无论在经营管理学领域还是在财务会计领域都是重要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绝大部分研究是基于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进行的,因而,不能解决非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和增资时对其股票价值评估的需要。基于此,近年来产生了许多经营学者和财务会计学者所关心的股票价格评估模型,企业价值评估的剩余收益模型(Residual Income Model)就是其中之一。以该模型为基础的股票价值评估,试图利用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提供的会计核心信息,计算得出各个企业的理论上的股价。本文通过对股票价值评估的主要方法进行了整理和对比,发现和探讨剩余收益模型所具有的优点的根本所在,以期为实际工作中关于非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评估的需要提供参考。

二、股票价值评估的主要方式

包括股票在内的所有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方法。在股票价值评估方式上存在股票本身价值评估方式和以企业整体价值评估为基础的评估方式。

在股票价值评估时,成本法是对持有的股票按照包括取得该股票时所发生的手续费等必要费用在内的实际支出额进行评估;市场法按照股票市场的实际价格进行评估;收益法是以持有的股票未来产生的红利等收益,给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作为资本成本,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得到的现值作为股票价值。

上述评估方法,都是对评价对象——股票本身的直接评估方法,股价代表其发行企业的所有权,以股票发行企业的整体评估价值为基础,除以其发行的股票股数的值,就可以认为是该股票的价值。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几乎没有其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因此,利用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推导出股票价值的方法的使用范围就更广些。

现将股票价值评估方式和方法相结合的结果整理如表1所示。

表1 股票价值评估方式与方法

三、各股票评估方式的特征及其与会计指标的关系

其一,成本法。利用成本法对股票本身价值进行评估时,是按照持有股票取得时的支出额进行评估的,由此,会产生较早取得股票的历史成本与现行市价相差较大,同样,利用成本法计算得出的公司现在时点上的净资产额作为股票估值的净资产价格方式会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公司的资产、负债是经常变动的,因此净资产价值评估方式至少反映了自股票取得时点到评估时点的净资产变动,避免了利用股票本身取得的历史成本方式的许多弊端。

净资产价值评估方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账面净资产价值方式和以市价进行计量的净资产两大方式。虽然是账面净资产价值方式,但绝不是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是利用取得时的历史成本计量评估得到的净资产。这是因为,现行的会计制度下,资产用于经营投资和金融投资两大类投资的大部分和经营投资的一部分是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因此,在公司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主要包含:实收资本、价值变动和换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还包括少数股权。

采用账面净资产价值评估方式时,以最近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利用实收资本和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公允价值价值变动损益、汇兑差额之和作为净资产价值,除以已发行的股票数量,就可以取得每股价值的估值。

其二,市场法。以股票市场的实际交易价格,作为股票评估价值的方法是公认的最值得信赖的方法。但是,市场法却不适用于评价对象是非上市公司股票。在这种情况下,以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某上市公司股票的平均价值为比较基准,把影响该股票价值形成的因素进行加权计算,得出被评估对象股票价值的方法,也是市场法的一种(即比照同行业价值的方式)。如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A)作为比较基准,选取每股收益额、每股红利分配额、每股净资产额账面价值为比较的加权因素,同时考虑到企业规模等综合因素,可以将被评价企业股票的价值计算公式表达如下:

式中:A表示表示比较基准企业的股价;EPS、DPS、NPPS表示被评价企业的每股收益、每股红利、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AEPS、ADPS、ANPPS表示比较基准企业的每股收益、每股红利、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f1、f2、f3分别表示各要素所占的比重;SIAF表示企业规模等综合影响倍率。

一般情况下,非流通股因流通性低是需要进行折价的,企业规模与企业股票价格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同时考虑到同类上市公司平均股票价值信息比非上市公司股票价值更可信,因此,也更能受到投资者的青睐,非上市企业股票价格应不超过同类规模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反映不同规模的非上市公司对股价影响倍数应小于1。大、中、小型企业的具体影响倍数可以通过测算得到。

利用类似行业因素比较方式可以计算被评价对象企业的股票价值,构成了市场法的另一个特征。

其三,收益法。成本法以被评估企业期末资产负债表为依据,评估客观性较好,但是存在不能反映一个企业的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创造收益的能力的问题,即成本法不具有一个公司以清算价格为基础的评估价值的性质。把反映收益能力的指标引入股票评估之中的方法就是收益法。收益法按照反映收益能力的财务指标的不同,可以进一步进行细分类。

作为企业经营业绩指标得到广泛认可的当属净利润,以资本成本为折现率计算得到的未来所创造的净利润的折现值作为股票的评估价值的方法,称之为收益还原法或简称为收益法

以净利润为基础的模型中,净利润指标容易受到会计政策和方法变更的影响,该指标存在容易被人为操纵的缺点。为此,将净利润指标更改为不易被操纵的现金流量,主张利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作为股票价值的评估方法,称之为DCF法。

另外,为了维持企业向股东红利分配的稳定性,当红利分配额与企业的收益能力具有某种程度的相互联系时,就可以利用红利分配额来代替收益能力指标。于是,用未来的红利额的折现价值作为股票的价值评估的方法,就是广为人知的红利还原方式。

作为衡量业绩折现对象的红利、利润、现金流量等反映收益能力的收益法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在传统的企业经营中,不论是商业还是制造业,先进的设备投资是重要的经营战略,但是,在资本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中,不能直接计入资产价值中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不断提高,特别是以风险投资型企业为代表的知识型企业数量和规模增加,其自行创造的无形资产的持有量左右着企业业绩,但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只有企业能够证明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才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是所有开发阶段支出都可以资本化的,研究费用和部分开发费用只能费用化处理,不能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由此可以认为,在股票价值评估三种方法中,收益法比成本法和市场法会适合更多评价对象企业。

三、红利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剩余收益模型的一致性分析

假设企业第i期的红利分配为DIVi,ri表示第i期资本成本,则本期期初的股票内在价值VE0为:

假设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为BVEi,净利润为NIi,则存在如下关系式:

根据剩余收益AEi的定义,其表达式为:

即剩余收益是从净利润中扣除期初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与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因此,

将(5)式代入(3)式可以得到(6)式。

将(6)式代入(2)式的展开式可以得到:

红利折现模型与剩余收益模型是等价的,将红利分配额用自由现金流表示,可见红利折现模型与DCF模型的等价性。因此,在不考虑数据取得难易程度和数据预测估计差额所引起的误差,在理论上三个模型的股票价值评估结果是一致的。

四、收益评价模型的定性判断与比较

其一,红利折现模型的定性判断。红利模型以红利分配额作为被评价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即企业股票价值指标,只要红利分配比例达不到100%,那么,红利分配就只是企业价值的一部分,对分配额进行折现就是不充分的,这是红利分配模型与其他收益模型相比较存在的最大缺陷之一。由此,该模型存在许多无意义或不能使用的情形。例如,对那些长期采用不分配红利战略的企业来说,就不能使用红利模型。另外,对于红利分配比例较低的企业会过低估计企业的股票价值,特别是采取与每股业绩无关的定额分配政策的企业,显然不能采取这种方法。为克服这一缺陷,折现金额应包含未来企业清算时支付给股东的预测金额。但是,准确地预测清算时剩余财产的分配以及未来长期的红利分配额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企业获得的收益何时向股东分配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相对于其他收益模型,红利折现模型预测对象的终值较大。企业留存收益形成企业的未来的红利或净资产,增大了预测对象的终值,通常情况下,该数值越大伴随其产生的预测误差就越大。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红利分配模型的未来分配额和终值的精确度比其他模型要低。

其二,DCF模型的定性判断。DCF模型也存在不适用和无意义的情况。即预测折现对象的自由现金流量时很可能出现负值,这种情况往往产生在企业的成长期,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会需要大量的新设备投资,新投资超过当期收益时就会出现负数。当然,现金净流出是不会长期持续下去的,不然会使得企业面临破产。

对出未来长期自由现金流量的准确预测的难度和对红利的预测存在着同样的难度。其精确程度受到以利润表为出发点的自由现金流量的构成项的直接影响,自由现金流量的主要构成项可以用其计算公式来表示为:

自由现金流量=营业利润*(1-所得税税率)+折旧-设备投资额-营业成本的增加额

另外,在计算包含在负债中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必须考虑到带息的外部资本成本的融资与返还等问题。

企业设备投资和带息的资本成本的融资与返还,是与企业的经营战略和经营方针等多种因素紧密相连的,因此,各年度波动幅度很大,对其作出准确的预测是很困难的。为提高DCF模型预测的准确度,可以结合未来5年经营计划的设备投资和资金的筹措方式,预测相对可信的未来5年左右的现金流和未来5年的股票终值。在这里仍然存在终值预测精度的影响问题,其对DCF模型的影响远小于对红利模型的影响,但是,大于对剩余利润模型的影响。

其三,剩余收益模型的定性判断。如前所述,红利折现模型和DCF模型都存在以下不足:模型不适应的情况;模型所需要的未来数据的预测困难;预测对象有限期间内对终值的过度依赖等问题。

剩余收益模型却能够较好地解决上述不足,首先,无论企业收益是负数或为零,不影响剩余收益模型的合理性,模型几乎不存在不能使用或者无意义的情形。其次,剩余收益模型所必须的对未来收益的预测数据,要比未来红利分配或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数据可信度高。这是因为现行的利润核算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对企业的现金流出与流入采取的是期间配比的处理方式,收益和费用的预计波动幅度较小。例如退休金支付问题,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从业人员未来退休时的支出额已经事先分配到了各期,只要没有大的结构变化,以本期的退休金支付的费用为起点对未来进行预测,就不会造成很大的预测差额。但是,要对从业人员退休时所支付的现金流进行直接预测是十分困难的。概括的说就是利润要比现金流的期间变化小,所以。预测的可靠性程度就提高。另外,剩余利润模型在限定的时期内对终值的依存度明显比其他模型要小。红利折现模型终值预测,必须首先对未来各期红利分配进行预测。DCF模型终值的预测,必须首先对以后各期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预测。但是,剩余收益模型本身不需要对未来期间的净利润进行预测,而需要的是从净利润中扣除自有资本成本的差额,这个差额的绝对值会小于红利和现金流量的值,由此,对剩余利润预测误差会小些,其可信度就会提高。剩余利润模型在实践方面优于其他模型的根本原因是由权责发生制的特性所引起的。将三个模型的优劣对比见表2所示。

表2 三个模型实践中的优劣的定性比较

五、结论

非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和增资及其相关的税务实践,都要求对公司股票价值进行作出科学的评估,本文通过主要的股票价值评估模型的对比分析,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第一,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等股票价值评估方法中,收益法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高。第二,在收益法中,剩余收益折现模型是对净利润扣除权益性资本成本差额后的折现,其结果是股票价值由企业期初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和未来超额利润的折现值构成,因此,这种评估方法就自然将账面净资产方式和收益还原方式结合到了一起,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第三,收益法中的红利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剩余收益模型在理论上是一致性。第四,剩余收益模型与红利折现模型和DCF模型相比较具有以下优势:模型不存在不适应的情况;模型所需要的未来数据的预测精度相对较高;预测对象有限期间内对终值的依赖度较低。

[1]王燕、王煦:《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比较与选择》,《现代管理科学》2010年第3期。

[2]赵强、苏一纯:《企业价值评估中股权缺乏流通性减值折扣的研究》,《中国资产评估》2002年第1期。

(编辑 刘 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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