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可貌相
——论十七年文学中土匪外貌修辞的政治美学意义
2011-11-20罗维
中国文学研究 2011年3期
罗 维
(湖南警察学院基础课部 湖南 长沙 410138)
一
身体是人的本体。作为生命的本体,身体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生理现实。它既为个体生命存活的血肉之躯,也是社会观念和话语实践的产物。它既是一个感受的主体,同时又是我们需要加以认知的客观对象。在这种对于身体的认知当中,法国哲学家福柯发现了身体与权力的关系。福柯说:“肉体也直接卷入某种政治领域,权力关系直接控制它,干预它,给它打上标记,训练它,折磨它,强迫它完成某些任务、某些仪式和发出某些信号〔1〕”。
作为身体的一个表征部分,文学作品中的外貌描写同样可以发现政治权力对其的制约。在卷入了政治领域并显示于文本时,外貌描写作为对于被表现对象身体外观的刻画,体现了权力关系对它的审视,体现了身体向政治的皈依。并且由于外貌描写的修辞特点,它更直观地反映了政治权力与人的关系。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一批革命英雄传奇小说,如《林海雪原》、《苦菜花》、《红旗谱》、《桥隆飙》中有一类土匪形象,由于土匪的特殊身份,对其的外貌描写极其典型地体现了权威意识形态下的审美观念和标准,在好坏、善恶、敌我等二元价值标准下,土匪的外貌呈现出有趣的类型化色彩。
二
文学对土匪的审美表现随着二十世纪的政治动荡不断发生着变化,先后处于启蒙-革命-救亡视野中的匪类形象审美内涵各有差异。但在新中国建立以前,基本上都是在一种启蒙话语的审美思维中表现土匪,是“人的文学”的一种体现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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