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教师资见习及第二次国家考试制度探究
2011-10-24□高松
职教论坛 2011年24期
□高 松
德国职教师资见习及第二次国家考试制度探究
□高 松
德国职教师范生大学毕业后要完成一个为期一年到两年的见习培训,见习结束后,见习生要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方可取得执教资格,从而成为正式教师。见习培训属于德国职教师资培养的第二阶段,此阶段以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而结束。国内关于德国教师见习培训和第二次国家考试制度的研究比较少,但这种见习制度对我国职教师资的培养,尤其针对我国职教师资入职前普遍存在缺乏教学经验的现状有很大的借鉴价值。
职教师范生;见习;国家考试
笔者在德留学期间,有幸跟随德国工程技术类专业职教师范毕业生经历了毕业后的见习培训,参加了见习生在州文教部下属的教育科研管理委员会参加普通研讨班、在职业学校参加两个专业的专业研讨班和在职业学校听课、授课的全部见习环节,通过经历见习流程以及与见习生、见习指导教师和研讨班导师的交流,比较深入地了解到了德国职教师资的见习培训,感受颇多。
一、见习的概念及简介
见习(Referendariat)是德国针对公职人员入职前进行的一个预备服务阶段。德国的见习制度可以追溯到19世纪开始的普鲁士改革时期,当时威廉.冯.洪堡在德国建立新式大学,洪堡在新式大学中提倡学术权威,教研自由,大学不屈从于政府。国家出于对洪堡新成立的大学的反应,针对高校的学术自由,国家为了满足其对公职人员的特定要求,必须设立一种见习制度或预备制度,考核和培训大学所培养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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