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回灯(烛)”[1]*
2011-10-19杨艳
辞书研究 2011年2期
杨 艳
释“回灯(烛)”[1]*
杨 艳
唐诗是研究唐代口语词汇的重要材料(蒋绍愚 1990)。也是研究古白话语词的重要语料,尤其是仅见于诗歌作品中的古白话语词。
“回灯(烛)”为南北朝以来的常用俗语词,据目前所见用例,直至唐五代时期,仅出现于诗歌作品中[2]。其中以白居易诗《琵琶行》“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最为世人所熟知。各注本及《汉语大词典》释义存在争议,且大相径庭,其中具代表性的注解有:
重新掌灯。 《(汉语大词典》)
把灯拨亮。《(唐代诗歌评点》)
移灯。 《(唐诗三百首新注》)
那“回灯(烛)”一词到底该作何解呢?
一
且看“回灯”用例:
(1)回灯向下榻,转面暗中啼。(梁姚翻《有期不至》)
(2)拂枕熏红帊,回灯复解衣。(梁戴暠《咏欲眠诗》)
(3)忆妾初嫁君,花鬟如绿云。回灯入绮帐,对面脱罗裙。(唐李端《妾薄命》)
由以上三例可知“,回灯”之举发生于临睡前。例(1)“回灯”后至榻中躺下,转过脸背灯而啼;例(2)拂枕熏帊,准备就寝 “,回灯”后便解衣就床;例(3)回忆当年初嫁之夜,“回灯”入帐,脱衣而眠。
推以事理,“灯(烛)”乃夜间行事所需,就寝时,则因人而异。有人爱灭灯而眠,有人喜留灯而睡,皆合情理。然而,若是本有灯,欲睡之时再点一盏,则理不可通。
以上三例都没有明确交待“回灯”时是否已有灯烛照明。不过,六朝时已有新房留烛习俗,梁简文帝《对烛赋》所写为新婚之事:“于是,挂同心之明烛,施雕金之丽盘。”因“烛”有“芯”而被视为“同心之物”,成为婚礼中必备之祥物。梁何逊《看伏郎新婚》:“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花烛”条:“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又有卜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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