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驱动力分析
2011-10-19倪维秋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1年12期
■ 倪维秋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北京 100035)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加强土地资源利用/覆盖变化的研究成为全球变化研究的前沿和热点问题[1]。对土地利用结构及其变化机制的研究不仅将丰富人类对土地覆被变化规律的认识,也是土地利用变化前景预测和土地可持续利用规划的重要基石[2,3]。黑龙江省作为我国传统的重工业基地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在促进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土地利用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有必要对影响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驱动力进行分析,从而了解土地利用的变化机制,为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服务,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 研究区域概况
黑龙江省是中国最东北的省份,面积为46万多平方公里,位于东经121°11′-135°05′,北纬43°25′-53°33′。北部、东部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与俄罗斯相邻;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毗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2010年9月全省共划12地级市、1地区。
黑龙江省的地势大致是西北部、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西北部为东北一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西北一东南走向的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为东北一西南走向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脉,土地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4.7%;海拔高度在300米以上的丘陵地带约占全省的35.8%;东北部的三江平原、西部的松嫩平原,是中国最大的东北平原的一部分,平原占全省总面积的37.0%,海拔高度为50-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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