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研室心理契约特征及组织构建
2011-10-14莫艳云
城市学刊 2011年2期
莫艳云
(湖南城市学院 城市管理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高校教研室心理契约特征及组织构建
莫艳云
(湖南城市学院 城市管理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根据卢梭2×2心理契约模型,考虑到高校教研室在成员选择上专业目的明确,同时组织对成员的雇佣期限较长,可以认为高校教研室存在稳定型心理契约。根据利维特钻石模型,我们可以从组织目标、社会结构、参与者、技术及环境角度构建适合心理契约管理要求的组织架构。
高校教研室;心理契约;稳定型;组织架构
组织理论涉足高等教育始于20世纪70年代,伯顿·克拉克开创性地用组织的观点研究高等教育,主要包括:“组织的观点”是高等教育研究中的一种重要而普遍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是从内部对高等教育系统进行分析,要求观察者从下至上地研究高教系统;运用“组织的观点”开展研究可以透视高等教育的本质特性,通过对组织要素的层层递进的追寻和描述,帮助认识高等教育的特性。[1][2]
与一般组织结构不同,高校作为一种双权威组织(学术权威和行政权威并存),在对成员进行管理时,面临的是具有较强自主权的教学和科研人员,简单地通过行政命令进而采用单边治理的治理结构不能有效地管理组织,本文以高校中最基本的教学与科研单元—教研室为对象,运用组织结构理论,结合心理契约观点,探询其有效运行的环境基础,试图建立起与心理契约相匹配的组织架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