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制度探析与我国普惠型福利模式的选择
2011-09-25邓大松吴振华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
邓大松,吴振华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2)
老人社会福利的产生从根本上说是社会变迁和社会发展的结果,其中最重要的社会变迁包括: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变化。而最根本的变迁乃是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虽然传统的农业社会也存在着有限的个别老人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但老人社会福利作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则是工业社会的产物。这种正式的制度安排的标志是:社会福利不单纯是民间的互助活动,而是由政府直接干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社会福利的内容不再是满足社会成员因生存而需要的单纯的物质保障,而是为了提升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促进个人全面发展;社会福利不再是局部的、有限的慈善行为,而是一项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政策等。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截止到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99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1]。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推动老年人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一、 国内外老年津贴的实施现状
综观世界各国,除了缴费型的养老保险计划外,非缴费型的养老保障计划构成了国家社会福利体系的一部分。这种养老金保障计划以各种形式存在,如国民年金制度、国民基本养老金、老年福利制度和老年津贴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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