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的有效分配
2011-09-20马自芳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1年2期
马自芳
1968年加勒特•哈丁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公用地悲剧》一文,提出一个著名论断“公共资源的自由使用会毁灭所有的公共资源”。在几乎所有的公有资源例子中,都产生了与公用地悲剧一样的问题:私人决策者过分地使用公有资源。政府通常管制其行为或者实行收费,以减轻过度使用的问题。哈丁公用地的悲剧在于每一个都陷入了一个体系而不能自拔,这个体系迫使他在一个有限的世界里无限的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从而毁灭将成为大家不能逃脱的命运。
公用地的悲剧正是“囚徒的困境”在现实社会的真实写照,推而广之,在公共产品的供应上,个人的理性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以及整个社会的效率损失。由此而产生的公共产品的有效供应和分配成为重要的一议题。
公共产品的性质和供给
公共产品是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特征的产品。公共品包括的范围很广,诸如国防、警察、司法、经济凋节、教育、卫生都包括在内。因而,不可避免的是会出现“搭便车”的问题,帕累托最优也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社会效率必然损失。
公共产品的供应还有另一个问题:公共品一旦供应了,所有人都能够而且必须享有同一数量,多人享用的边际成本为零。这时市场供应公共品出现了难题:从效率的角度出发,公共品应该免费供应,但如何支付公共品的生产成本呢?显然政府的政策应该对此负责,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国家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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