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领域的制度边界
2011-09-20李智星蔡芝泉黄佳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1年2期
李智星 蔡芝泉 黄佳

传媒进行产业化改革,在尝试集团化扩张的道路上开始出现瓶颈,产业化的进程逐渐向传媒业内内生型增长的途径进行探索。从原有的“边缘性突破”回到体制内部的制度设计,但我们不可忽视传媒具有经济职能的同时还具有政治职能。所以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如何正确的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关系称为传媒业发展的瓶颈。
传媒领域的制度边界
一是制度边界。制度是一种对行为的约束和限制,到目前为止,经济学家还没有形成对制度概念公认一致的定义。昝廷全根据系统经济学的研究,提出了制度的一般性定义:经济系统对其经济元及其系统的各种约束和影响,以及这些不同的约束和影响之间的关系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可表示为:制度=({经济系统对其经济元及其子系统的约束和影响},{不同的约束和影响之间的关系})。
昝廷全在对制度进行定性分析的同时,还从定量的角度对制度提出了一个数学模型,即制度可以描述为一条封闭的曲线,以区分行为的可行集和不可行集,并将其定义为制度曲线。可是处在制度曲线的行为又是如何来界定的。科斯在制度经济学中提出了“制度的灰色地带”,昝廷全将其定义为“制度边界”。在生活中,制度曲线不仅仅是一条封闭的曲线,更有可能是一个封闭的曲线区间。如下图所示:
从图中我们看来,制度边界是一个数学集合,在这个集合中的行为可以被认为是可行集,也是不可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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