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运行的角度看《论法的精神》中的社会
2011-09-19姜利标
创新 2011年1期
关键词:人类
姜利标
从社会运行的角度看《论法的精神》中的社会
姜利标
至今,学界对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阐释颇多。处于现代新时期的时间点上,解析著作中所隐含的社会概念,然后从社会运行的核心要素、社会运行的机制和社会运行的逻辑及推演原则四方面揭示著作中隐含的社会逻辑,从而条理化地透射出著作所隐含的社会的真正内涵,将著作的阐释开阔到一个全新的视角。
社会;社会运行;运行核心;运行机制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倾其毕生精力的一部重要的著作,出版于1748年。在这部著作中,孟德斯鸠从极为广阔的社会视野——政体、教育、法律、宗教、贸易、地理环境、人口、民俗和对外等各个方面,几乎是全方位地牵涉到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来探讨政治的合理性。由于它所论述的方面众多,以致至今围绕着它的争议不断。《论法的精神》所透露的思想不仅仅是孟德斯鸠对法的超凡领悟与解释,在某种更深的层次上,是对当时的社会以及人类历史所呈现的现象的一种反思构想——良性运行。良性运行存在的场域固然脱离不了社会,因此笔者试图从良性运行的角度解析《论法的精神》中所隐含的社会。在此思维视角上,对《论法的精神》所透射的隐含社会概念进行解析,对著作中所暗含的良性运行的核心要素和机制进行条理化澄清,从而将他的思想研究开阔到一个人文学科研究的新视野层面上。
一、《论法的精神》中的社会概念及特征
(一)《论法的精神》的社会概念界定
在关于“社会”这一词的定义上,由于生活在现实中的行动者的具体实践方式不同,学者们对它的界定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但普遍的还是公认“社会”概念的抽象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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