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非教学单位考核机制研究
2011-08-22李炜
淮阴工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李 炜
(淮阴工学院人事处,江苏 淮安 223003)
0 引言
年度考核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内部机构考核对象可分为教学单位考核和非教学单位的考核。科学的考核办法,能较为准确的反映出一个机构的领导水平和团队精神,如何全面准确地对非教学单位的各方面工作形成一个客观的评价,直接关系到考核在管理工作中的“杠杆”作用。
高校非教学单位通常由党委职能部门、行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教学辅助部门和其他公益服务等部门组成。相对于教学单位的考核而言,非教学单位间的职责区别较大,较难形成具有共性的考核指标体系,因而也显出非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的难度。
非教学单位考核作为机构考核的一部分,应遵循机构考核的基本原则,即:考核主体选取原则、考核基础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过程民主原则、考核结果使用原则。无论对部门进行目标考核还是绩效考核,对于非教学单位的考核过程都应该遵循这样一些原则。
1 高校非教学单位考核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考核方式单一
部分高校将非教学单位和教学单位合在一起笼统的考核,采取一定形式的打分或者投票方式,以取得考核结果。这种方法通常不能客观地反映出非教学单位的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其考核结果也就不够客观、会有失公平。还有部分高校也考虑到了非教学单位和教学单位合并考核的不合理性,但由于非教学单位考核评价体系过分单一,实际使用的考核办法往往不能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对职能差别较大且无法量化的问题,缺乏科学的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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