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城市供热制度的监督管理
2011-08-15郭林山
山西建筑 2011年17期
郭林山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供热系统这一关系着民生的事业显得矛盾突出。在我国的北方城市中,一旦进入供暖期,供热的议题就摆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很多城市相继出台了城市供热条例,规范了供热规划、建设、供热与用热、采暖费的收缴、供热的计量以及供暖处罚等相关内容,但仍不能彻底解决当前供热的供需矛盾。
供热作为一项民生事业,政府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补贴供热收费,能否解决供需矛盾问题,笔者认为这只是权宜之计。这样反而使供热事业得不到发展,在某种意义上阻碍了供热的良性发展。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了解了影响供热的因素很多。但如何规范供热规划、设计、施工,对供热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城市的不断建设,要求供热系统与之协调发展
在城市建设中,就一个中小城市来说,各类新的建筑在逐年递增。而城市供热系统的发展远远赶不上各类建筑的发展,即建筑物已投入使用了,供热的规划还未完善,热源厂还未建设,这就形成了既有热源厂的超负荷运行,影响了原有供热住户的供热质量,新增供热住户的供热质量也不容乐观。即使按规划有了热源厂,但热源厂的建设远远落后于小区的建设,虽然住户已经入住,而供热系统却不能运行,造成供需矛盾的尖锐化,在经过反复的磋商及用热户的不断申诉等才能解决。针对这种现象的发生,政府部门应在逐步完善供热管理条例的同时,加强对供热规划的监督管理,这一管理不能只停留在行政的审批上,必须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针对工程建设规划区域内的供热规模作出相应的供热规划,同时应用科学的管理手段,确保供热规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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