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责权利效探讨
2011-08-15黄超杰
山西建筑 2011年3期
黄超杰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责权利效探讨
黄超杰
从管理学角度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责、权、利、效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旨在进一步明确项目经理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权责,提高项目经理在项目运行中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企业高效、准时、低耗地为业主提供产品和服务,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进企业持续发展。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责,权,利,效
随着我国建筑业企业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其生产方式和组织机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经营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普遍实行了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
施工项目是建筑业企业面向建筑市场的窗口,施工项目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而实施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则是整个项目实施管理的全面责任人。项目经理素质的高低、积极性及管理才能的发挥,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决定着施工企业经营效果的好坏,影响着企业的效益。怎样更好地发挥项目经理的作用实现企业的综合效益,关键是实施项目经理责任制,真正把其责、权、利、效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建立项目经理全面组织生产诸要素优化配置的责任、权力、利益和风险机制,更有利于对施工项目、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各项目标实施强有力的管理。责任是实现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核心;权力是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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