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受事句子成分分析
2011-08-15许红花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语义
许红花
(延边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吉林延吉133002)
汉语受事句子成分分析
许红花
(延边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吉林延吉133002)
现代汉语中,典型的受事具有受动性、变化性、渐成性的语义特征。在句中,它可以有句法上的成分,也可以有语用上的成分。宾语是它的基本成分,是无标记的,主语、话题等是它的派生成分,是有标记的。
受事;主语;话题
施事和受事,是两个基本的语义概念,对这两个基本语义概念,各种文献中频繁使用,但对其概念的内涵、外延以及判断标准,学界一直缺乏统一的认识。Palmer(1994)认为,作为语义概念,施事和受事不可能以任何方式作出精确的定义,每个研究者都可以根据不同的研究角度、研究范围、研究内容等作出或宽泛或狭窄的定义[1](P4)。我们认为,典型的受事具有这样几个语义特征:受动性、变化性和渐成性。根据这三个特性,下列例句中加点的成分都是受事:
(1)小李打了小王。
(2)我昨天丢了钱包。
(3)暑假作业我写完了。
这些句子中,“小王”在动作“打”的作用下具有受动性,“钱包”“丢”了以后没有了,发生了变化,“暑假作业”是逐渐完成的,这几个名词性成分在句中都是受事。
受事具有名词性特点,它在句中无论作哪一种句子成分,与动词的语义关系是不变的。那么,受事在句中可以处于哪些位置,在每一个位置又作什么成分,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重点。本文研究的范围不包括特殊句式,如:“把”字句、“被”字句、存在句等。
一、受事的句法位置
句子的位置主要有主语、宾语、谓语、定语、状语、补语等位置,还有受语用作用影响的话题、焦点等位置,以名词性成分为主的受事占据的主要是主语、宾语、话题等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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