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方式对销售收入确认的影响——基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分析
2011-08-15郝一洁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销售
郝一洁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湖北十堰442000)
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企业总是会采取各种销售活动以在竞争中取胜,这些销售活动最终都会反映在会计的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中。会计核算时,收入的确认将强调入账的时点,收入确认时点的不同直接影响着一个期间的企业损益。
一、企业主要的商品销售方式
现实的企业销售活动并不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直接交易,而是基于各种动机采用许多复杂的交易方式,比如企业销售商品的发货和款项的结算不同步时,何时确认收入?或者即使同步也可能存在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不能确认收入,什么时候才算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所以企业销售商品的发货方式和款项的结算方式等,都对会计的记账时点有影响。现实中不管什么样的商品销售方式,都涉及款项结算的时间、商品交付的时间和售后服务开展三个方面。这样我们可以把企业的销售方式从两个方面进行分类。
一是按照款项结算和商品交付的时间,可以把商品销售方式分为直接收款销售、预收款后发货销售、先发货后收款销售及委托代销等形式。
二是从是否附带售后条件,将销售方式分为附带售后条件的销售和不附带售后条件的销售。附带售后条件主要是指产品销售时合同或协议约定带有产品售后安装检验、售后质量保证、售后退回、售后回购或租回等条款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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