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金融业问题与对策
2011-08-15侯小雪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21期
□文/侯小雪
一、我国汽车金融业存在的问题
(一)汽车金融生存环境欠佳
第一,信用环境发育不完善。我国的汽车金融业起步较晚,征信体系极为不健全,导致相关部门无法准确获取汽车消费者的信用状况等信息,这不仅增加了信用评价成本,也加大了信用风险,严重阻碍了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发展。
第二,法律制度基础不健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缜密性和完备性不足,主要表现为征信法律制度的缺失和担保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首先,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主体的缺失,不仅使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难以准确掌握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资信状况,同时也给银行控制信贷风险带来挑战;其次,我国的担保制度有待完善。由于没有汽车信用担保机构,商业银行将车贷风险基本全转移给作为第三方担保人的保险公司,这容易导致银行和汽车经销商的逆向选择。加上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高赔付率成为必然,致使风险进一步恶化。
(二)审慎的政策环境
第一,业务范围受限。《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只能从事单一的汽车贷款业务以及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不能涉及汽车租赁等营利性较高的中间业务,严重影响了其盈利和业务拓展能力。
第二,融资渠道受限。《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只能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或向金融机构借款。汽车金融公司未经批准不可向境外股东筹资、不可擅自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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