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小企业战略转型路径探讨
2011-08-15邹先钧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21期
□文/邹先钧
一、中小房地产企业及战略转型的涵义
(一)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界定。中小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较多国家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方式及所处行业地位等;量的指标则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实收资本、资产总值等。
由于我国房地产业起步较晚,因此对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界定也相对较晚。2003年为了对房地产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统计进行标准化管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房地产行业设置了划分大、中、小型的分类标准(草案)(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该标准从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两方面进行了定量界定,中小房地产企业是从业人数在2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15,000万元以下的房地产企业。其中,中型房地产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从业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房地产企业。
(二)战略转型的内涵。所谓转型,是指事物的结构形态、运转模型和人们观念的根本性转变过程。不同转型主体的状态及其与客观环境的适应程度,决定了转型内容和方向的多样性。转型是主动求新求变的过程,是一个创新的过程。例如:一个企业的成功转型,就是决策层按照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的体制机制、运行模式和发展战略大范围地进行动态调整和创新,将旧的发展模式转变为符合当前时代要求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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