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康唑对老年危重患者肝功能影响的临床研究
2011-08-15王春梅李建新
王春梅,张 建,李建新,黄 莹,沈 煜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北京100053)
氟康唑是预防或治疗真菌感染的首选药物[1],随着氟康唑应用日趋增加,其对肝功能的损害受到人们的日益关注。本研究旨在观察应用氟康唑治疗后老年危重患者肝功能变化。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我院胸心血管外科监护室2005年9月~2010年12月收治使用氟康唑(大扶康,辉瑞制药公司)患者39例,男23例、女16例,年龄62~88岁、平均76岁。其中17例肺部感染,9例血流感染,7例泌尿系感染,肠道感染4例,下肢感染2例。感染病原菌包括:17例白假丝酵母菌,13例热带假丝酵母菌,9例近平滑假丝酵母菌。
1.2 研究方法 根据病案号,调出该病案资料,通过对病案资料中的病情、治疗、化验结果进行研究分析,记录年龄、性别、谷丙转氨酶(ALT)、碱性磷酸酶(ALP)及胆红素。
1.3 术语定义 肝功能异常:从开始用药到停药后的5 d内出现ALT和(或)胆红素升高。①轻度肝功能异常:轻度升高,ALT 40~80 U/L;②中度肝功能异常:ALT 80~200 U/L;③重度肝功能异常:ALT>200 U/L。胆红素21 ~34.2 μmol/L 为轻度增高,胆红素>34.2 μmol/L为重度增高。
1.4 药物性肝损害分型标准 根据1989年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确立的标准[2],药物性肝损害分为3型:①肝细胞损伤型:ALT>2倍正常值上限或ALT/ALP比值≥5;②胆汁淤积型:ALP>2倍正常值上限,或ALT/ALP比值≤2;③混合型:ALT和ALP均>2倍正常值上限,且ALT/ALP比值2~5。Danan的药物性肝损害相关性评价标准[3]:与药物相关:①从开始服药到出现症状或肝功异常时间是5~90 d,或者肝细胞型患者停药后15 d内出现症状,胆汁淤积型或混合型停药后30 d内出现症状;②停药后8 d内ALT下降水平超过正常值上限的50%,或者肝细胞型患者30 d内ALT下降水平超过正常值上限的50%,胆汁淤积型或混合型患者180 d内ALT下降水平超过正常值上限的50%;③排除其他肝损害原因;④再用药时病情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