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的欧盟创业政策研究
2011-08-15陈江宁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陈江宁
(淄博职业学院,山东 淄博 255314)
政府主导的欧盟创业政策研究
陈江宁
(淄博职业学院,山东 淄博 255314)
创业活动的开展需要有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创业政策主要包含激励措施、教育和培训,以及保障措施等三方面内容。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对创业的支持上以政府为主导,创业政策的制定充分涵盖了这三方面内容,有效促进了创业活动的开展和欧盟整体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创业政策制定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欧盟;创业政策;政府主导
创业活动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推动力之一,在增加就业、开拓新市场、激励创新、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优化市场结构、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些作用的实现有赖于政府的政策性支持。鼓励和支持创业,应首先从政策设计的层面进行研究。目前,我国的创新创业率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因此,对西方国家创业政策的研究和经验的借鉴十分重要。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创业政策制定上具有鲜明特色,相比市场驱动的美国模式而言,欧盟模式更注重政府在创业活动中的主导性,创业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更能得到有效发挥,对于我国创业政策制定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创业政策的含义
“创业”是指个人将创意转化为行动的能力,包括创造力、创新和风险意识,以及计划和管理项目从而达到目标的能力[1];是识别机会、整合资源、将创意付诸实施的一种精神和能力[2]。“政策”则是指政府对于某项活动所采取相关支持或约束行为的直接意见和规则,以及在其主导下各社会组织等所制定的行为方式和措施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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