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电视新闻娱乐化的度
2011-08-15何小前
黄山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何小前
(黄山学院 文学院,安徽 黄山 245041)
试析电视新闻娱乐化的度
何小前
(黄山学院 文学院,安徽 黄山 245041)
当今社会,电视新闻娱乐化已成为大众传播活动的潮流。同时,在大众传播活动中也出现了电视新闻娱乐过度的现象,给社会、受众以及媒体自身都带来了负面影响。从电视新闻娱乐化的界定入手,深入分析电视新闻娱乐化应把握好公信力和人文关怀两方面的限度,以期对大众传播活动有所启示。
电视新闻娱乐化;公信力;人文关怀;度
一、电视新闻娱乐化的界定
媒介在当代社会中主要发挥传送纪实性信息和娱乐的作用,电视媒介也不例外。电视通过扮演两种角色来完成自己的社会地使命——作为纪实的电视和作为审美的电视。电视作为大众媒介,其本性体现在“纪实”和“娱乐”两个方面,随着电视媒介的发展,这两者之间有日渐融合的趋势。最典型的就是电视新闻的娱乐化。[1]72-74上世纪90年代,中国大众媒介的运作模式逐步实行市场化。中国的大众媒介市场转向了以受众为中心的消费时代。在这样一个大的社会背景下,受众的需求就成了媒介自身发展所必须注重的事情。于是,中国的电视新闻开始与娱乐相结合,出现了新闻娱乐化的倾向。电视日渐注重报道那些具有轻松娱乐色彩的新闻,电视新闻娱乐化所采用的是“新闻+娱乐”的模式。在电视新闻价值取向中,娱乐性的因素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分量;电视新闻栏目有时会通过娱乐的手法来传递新闻,比如强调新闻报道过程中故事情节的曲折性以及矛盾的冲突,玩弄新闻的叙事技巧,用倒叙、平行蒙太奇等方式增加悬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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