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对黑龙江省审计机关普法工作的考察
2011-08-15张宝忠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法律
张宝忠
(黑龙江省审计厅,哈尔滨 150001)
浅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对黑龙江省审计机关普法工作的考察
张宝忠
(黑龙江省审计厅,哈尔滨 150001)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各地方、各部门各项事业管理的法制化,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应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教育;普法;依法治理
一、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从一般意义上说,法治是指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依法治理国家的制度和方略。法治体现的是在一个国家中,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普遍守法的原则和状态[1]。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条件。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2]普法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向有接受能力的公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公民学法、知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的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需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方面需要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法治,另一方面需要加强普法教育,把法律交给人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使大家都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这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规范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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