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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适性、适情层面再探王绩的“自适其适”

2011-08-15华云松

沈阳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年6期

华云松

(沈阳大学师范学院,辽宁沈阳 110041)

从适性、适情层面再探王绩的“自适其适”

华云松

(沈阳大学师范学院,辽宁沈阳 110041)

为了更深入地挖掘隋末唐初诗人王绩“自适其适”人生观的实质,以“适”范畴为研究的新的突破口,分析了王绩诗中“情”与“性”构成的“适”的两层价值指向。王绩的作品表现了对“适性”的追求与对“适情”的耽溺,最终这一矛盾在其晚年的作品中得到了解决。

王绩;适;适性;适情

一、研究缘起

王绩是中国隋末唐初诗人,以嗜酒、诗才名于世。他一生的经历颇富于戏剧性,学术界概括为“三仕三隐”。王绩第一次出仕在隋末,“应孝悌廉洁举,射策高第,除秘书正字”[1]2,后“乞署外职,除扬州六合县丞”[1]2,但因“端簪理笏,非其所好”,“笃于酒德,颇妨职务”[1]2,故终辞官,“托以风疾,轻舟夜遁”[1]2。第二次出仕在唐初“武德中,诏征,以前扬州六和县丞待诏门下省”[1]3,虽“待诏俸殊为萧瑟,但良酝三升,差可恋尔”[1]4,故待诏数年,终“贞观初,以疾罢归”[1]4。第三次出仕是“贞观中,以家贫赴选”[1]4,因府史焦革善酿,“苦求为太乐丞”[1]4,焦氏夫妇死后归隐,遂终老于田园。之所以选择这样的人生经历,与王绩“自适其适”的人生观有极大关联。

新世纪以来,学术界对王绩的“自适其适”颇多褒扬之词。如认为“王绩的‘自适’,在理论上已经达到了与自然相适应的状态”[2];王绩的自适之道“意味着王绩从生命的价值论走向生命的存在论。这种存在论依据的是人性的自救”[3]177。我则认为:“一方面,王绩极力想逃避‘物役’;而另一方面,他又沉迷于‘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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