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元明文化的转变对明人改动元杂剧特点的影响
2011-08-15秦岚岚
河池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戏曲
秦岚岚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论元明文化的转变对明人改动元杂剧特点的影响
秦岚岚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明本元杂剧剧本较之《元刊杂剧三十种》有很大的不同。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之一是明代人对元代人的杂剧剧本进行了改动,所以明本元杂剧剧本中有些地方呈现出明代独有的戏曲特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丑角角色的新增以及其他人物说白的戏谑化;二是情节改动后呈现出大团圆结局的强化。这两个特点的形成与明代地域文化与政治专制统治的加强有关联,因此在研究明本元杂剧时,要注意认清明本元杂剧中的明代戏曲特点,而不能将其看成是元杂剧的本来面貌。
明本元杂剧;戏曲特点;戏谑化;大团圆
元杂剧作为元代“一代之文学”的代表,历来受到研究者的重视。目前元杂剧剧本流传下来的元代刊本唯《元刊杂剧三十种》一种,尽管王国维先生在《〈元刊杂剧三十种〉序录》中评价其为“元剧之真面目独赖是以见,诚可谓惊人秘笈矣”[1]854,但因刊刻的剧本太少,元杂剧研究者只能另求存有元剧剧本较多的明本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如王季思先生主编的《全元戏曲》收录的元杂剧主要就是明本元杂剧。然而就明本元杂剧的内容而言有经明人改动的地方,这一情况却是不争的事实,如明人臧懋循在《寄谢在杭书》中就曾说自己编《元曲选》是:“戏取诸杂剧为删抹繁芜,其不合作者,即以己意改之,自谓颇得元人三昧”[2]92,稍后的孟称舜也赞同修改古本元杂剧,但对此比臧懋循较为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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