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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家训的孝道教化及其现代意蕴

2011-08-15陈延斌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孝德教化家训

陈延斌

(徐州师范大学伦理学与德育研究中心,江苏徐州221116)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崇尚孝道的民族。史料记载尧帝就曾命令舜推行包括“子孝”在内的“五典之教”,此后重视孝道教化一直是我国的传统。孝道文化通过诸种教化途径渗透于国人的道德观念和立身处世的人生态度之中,而家训就是传统孝道传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因而,研究传统家训孝道教化对于我们今天的孝德文化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价值。

一、中国传统家训孝道教化的宗旨和基本内容

以家训进行孝道教化者当数开创中国帝王家训先河的周公。他在训诫康叔时不仅倡导孝道,甚至将“不孝不友”视为“无恶大憝”,规定绳之以法,“刑兹无赦”(《尚书·康诰》)。秦汉之间《孝经》问世后,汉代统治者不仅将该书规定为民众的必读书目,要五经博士兼通,而且皇帝还亲自讲授《孝经》,朝廷甚至推行“以孝治天下”的政策,由此孝道也就成为家训的核心内容和重要价值导向之一。笔者认为,孝作为一种从子女角度来处理父子关系的道德原则,包括以养事亲、以顺悦亲、以功显亲、以义谏亲、以祭念亲、以嗣继亲的丰富内涵。[1]37-40这些在家训中都被作为基本要求而加以强调,但限于篇幅,本文仅就其中主要方面的孝道教化略加阐述。

第一,立身之本。我国古代的《周易·家人》中就已经提出了“教先从家始”、“正家而天下定”的主张,后来的《礼记·大学》篇更加明确地将身修、家齐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家训的孝道教化深受此影响。如明代官吏姚舜牧在其家训《药言》开篇就把“孝”列入立身做人八个基本道德规范的首位。他说:“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此八字是八个柱子。有八柱始能成宇,有八字始克成人。”他进一步强调“孝德”在子弟品德培养中的根本地位:“一孝立,万善从,是为孝子,是为完人。”在立身处世上,明代东林党领袖高攀龙在其《高子家训》中要求家人子弟做个好人,而“好人”的总要求则是:“立身以孝悌为本,以忠义为主,以廉洁为先,以诚实为要。”清代学者孙奇逢《孝友堂家训》也将“孝”作为四个做人的根本之一,认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本之本也。”

第二,敬为孝先。传统家训的孝道训诫尤其强调对父母予以精神赡养,以敬为先。明仁孝文皇后《内训》认为“敬”是孝之本,而“养”则是孝之末。“孝敬者,事亲之本也。养非难也,敬为难。以饮食孝奉为孝,斯末矣。”[2]康熙也训诫诸皇子要孝敬父母,他认为孝主要“不在衣食之奉养”,而在“惟持善心,行合道理”,“诚敬存心,实心体贴”,早晚问安,以得父母君亲之“欢心”,这才是真孝子。[3]孙奇逢《孝友堂家训》中提出“孝友非难事,然却非易事”。又说,孔子论孝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然如若不敬,这与饲养犬马有何区别?对父母虽“服劳奉养”但倘若不和颜悦色,能算孝吗?

第三,扬名显亲。显父母、耀祖先、重家声既是传统家训孝道教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孝”的最高标准。以卧冰求鲤而位列“二十四孝”之一的晋代孝子王祥,在其《遗令训子孙》的家训中告诫子弟要以信、德、孝、悌、让为立身之本,而孝的最高标准就是“扬名显亲”。该家训曰:“扬名显亲,孝之至也;兄弟怡怡,宗族欣欣,悌之至也。”清代学者石成金《传家宝》中的家训《后事十条》嘱咐子弟,对他本人最好的悼念就是“凡出言行事,俱守我之仁厚勤俭,不堕家声,是即孝道矣”。明代官吏彭端吾撰写的《彭氏家训》提出“孝”的标准是“保此身”、“做好人”,并且认为这是最高的孝。他说:“保此身以安父母心,做好人以继父母志,便是至孝。”这种孝道思想即便是现在看来,都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第四,慈孝相应。尽管封建道德要求“父为子纲”,但家训的不少作者都要求慈孝对应,尤其强调父辈率先以身立范。南朝宋大臣、文学家颜延之家训《庭诰》强调指出,在处理父子兄弟关系时,父兄应该以身作则,在子弟面前起表率作用。“欲求子孝必先慈,将责弟悌务为友。虽孝不待慈,而慈固植孝;悌非期友,而友亦立悌。”这就是说,慈、孝与友、悌是双向的而且以上对下的要求在先。南宋袁采强调父愈慈才能子愈孝,为此家长就要“爱子贵均”,分析家产贵公当。[4]就连司马光这样极重封建礼教的保守派家长,也强调家长依据礼法公正治家。他在《居家杂仪》中开篇讲的就是对家长的要求:“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他指出:“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明朝仁孝文皇后《内训》中甚至将“上慈”作为“下顺”的前提条件,指出“上慈而不懈,则下顺而益亲。若夫待之以不慈,而欲责之以孝,则下必不安。下不安则心离,心离则忮,忮则不祥莫大焉。”[2]孙奇逢《孝友堂家规》还谈到了违背父慈子孝规范的严重后果。他说:“家之所以齐者,父曰慈,子曰孝,兄曰友,弟曰恭,夫曰健,妇曰顺。反此则父子相伤,夫妻反目,兄弟阋墙。积渐而往,遂至子弑父,妻鸩夫,兄弟相仇杀,庭闱衽席间皆敌国。”

第五,俭以祭亲。古人以生死为人生两件大事,故而以祭念亲也是传统家训孝道教化的重要内容,但家训作者大多嘱告子弟家人,薄葬亦孝。例如陆游家训中就极力反对厚葬,告诉家人棺材埋入土中没有什么区别,故不要买价格昂贵的木材做棺材;出殡时一律不要用纸人纸马、香亭魂亭之类,也不要花钱请僧徒引导;雇人守墓,一人即可。[5]许汝霖的《德星堂家订》还提出祭祀从简,将节省下来的费用“济孤寡而助婚丧,扩宗祠而立家塾”。清代石成金在为家人留下的《后事十条》家训中,告诉家人在他死后“不厚敛”(只穿平常的布衣服,不必用绸缎,棺材不可宽厚),“不报丧”,“不开吊”(不必要亲友吊丧),“不久停”(早日入土),“不奢送”(“凡僧道鼓乐,纸扎亭幡等项,一概都不用”),“不荤供”(不在灵柩前用荤菜作供品),“不烧锞”(不烧纸钱)。[6]700-701这些观念即便在今天看来,也是了不起的开明之见。尤为令人感动的是十条之后的嘱咐。他说或许有人质问,死后讣吊斋醮等等一概不用,那夫妻父子之情何以表达?他的回答是将省下来的钱物用于救难济贫。至于亲情的表达,他认为要懂得有生就有死的自然规律,对他本人最好的悼念就是“凡出言行事,俱守我之仁厚勤俭,不堕家声,是即孝道矣”。

以上简略叙述的是传统家训孝道教化的积极方面,也是主要方面。但也应该看到,由于时代的局限,家训中也有一些“愚孝”的消极内容。例如,班昭《女诫》教育诸女出嫁后不仅要敬顺丈夫,而且要顺从甚至曲从公婆。“曲从”就是即便公婆说得再错,也不得“争分曲直”,而要一味顺从。[7]再如司马光《居家杂仪》中,尽管有“父慈而子愈孝”的合理思想,但也同时宣扬了愚孝观念,甚至将父子、夫妻关系的封建伦理道德规范推向了极端。家训认为,做儿子的应该绝对服从父母,唯父母之命是从。他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子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这就是说,即使夫妻非常和睦,感情很好,只要父母不满意,就必须将妻子休掉;反之夫妻关系再不好,只要父母满意,就得凑合一辈子。[8]24-29这种荒谬的说教对宋代特别是明清时期的家训产生了深远的消极影响,类似的内容是我们在批判继承传统家训孝道教化时需要注意的。

二、中国传统家训孝道教化的途径

第一,家族日常训诫与奖惩结合。许多家训作者都强调子弟的孝道教育是孝亲敬长、家道隆昌的保障。如清初学者冯班《家戒》中说:“君子之孝,莫大于教。子孙教得好,祖宗之业,便不坠于地。不教子弟,是大不孝,与无后等。”《郑氏规范》规定,每月初一、十五家长率全家参谒祠堂后,在“有序堂”上举行唱“训辞”的仪式。先是击鼓24声,然后令一子弟唱“训辞”。唱词为:“听,听,听!凡为子弟者必孝其亲,为妻者必敬其夫,为兄者必爱其弟,为弟者必恭其兄。”[9]该家族还规定从40岁以上的家族成员中选出一名为人正派,可以服众者作为“监视”,监视负责掌《劝惩簿》,记录每个家庭成员的是非功过。同时,制两块木牌,一块刻上“劝”字,用于记录好事,一块刻上“过”字,用于记录坏事。牌子挂在墙上,“三日方收,以示赏罚”。明朝庞尚鹏撰写的《庞氏家训》规定利用祭祀聚会之机表彰先进,惩戒过恶,教育族人。“子孙有故违家训,会众拘至祠堂,告于祖宗,重加责治,谕其省改。”明代官吏姚舜牧在名为《药言》的家训中规定:“族有孝友节义贤行可称者,会祀祖祠日,当举其善告之祖宗,激示来裔。其有过恶者,亦于是日训诫之,使知省改。”

明清时期,族规、族法对族人的处罚方法日渐增多,这些惩罚有罚跪、记过、锁禁、罚银、不许入祠、出族等11种之多。“有些宗族规定,对于乱伦奸淫、不孝忤逆等犯者,直接处以活埋、勒死、令自尽等极刑。”[10]98-99订立于清道光二十八年的太平(今安徽黄山北)《李氏家法》,载于李氏宗族的族谱之中,家法共有十六篇,第一篇就是“尽子道”。该篇对严重不孝行为作了法律性质的强制性惩罚规定,违犯家法严重者予以“自尽”或削谱的惩罚。令其自尽的是那些对极为不孝甚至殴伤父母者,削谱则是对那些“不孝不弟,渎伦伤化,作奸犯科及娼优仆隶,寡廉鲜耻,有玷祖宗清白者”的子孙的惩罚。[10]216-220

第二,良好家风陶冶。家风或门风,是一个家庭在世代生息、繁衍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生活作风、传统习惯、道德面貌。纯朴、正派的家风对于子弟、家人良好道德品行的形成和巩固有着重要的影响。比如陆游教子诗中反复告诫子孙“汝曹且勿坠家风”[11]1213,元朝出身于皇族的大臣耶律楚材要儿子“勿学轻薄辱我门”[12]247。前面提及的姚舜牧尤其重视“清高”之训,他在广昌任县令的书房就名之为“清白堂”。为了保持姚家的清白家声,姚舜牧经常利用家庭聚会的形式进行维护“家声”的教育,他在《药言》中规定:“长幼尊卑聚会时,又互相规诲,各求无忝于贤者之后,是为真清白耳。”《庞氏家训》中记载了庞尚鹏400多年前创立的家族聚谈形式,规定每月初十、二十五两日,全家尊长卑幼日落时聚会,会上各述所闻。“或善恶之当鉴戒,或勤惰之当劝勉,或义所当为,或事所当己者,彼此据己见,次第言之。各倾耳而听,就事反观,勉加点检,此即德业相劝、过失相规之意。”这种颇有新意的类似于今天“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较好地发挥了孝睦治家的家风陶冶作用。

第三,朝廷典型倡导。汉代统治者“以孝治天下”政策随着家训的发展繁荣影响更大,社会的孝道教化唐代以降更为突出。唐代江州(今江西德安)陈氏,制订《陈氏家法三十三条》,以孝义治家。昭宗时皇帝诏赐立义门。到宋至道三年,宋太宗又赐御书33卷,题词“真良家”,大力表彰。明太祖朱元璋基于“为治之要,教化为先”的治国理念[13],极为重视社会的孝道教化。他说:“孝弟之行,虽曰天性,岂不赖有教化哉。”洪武三十年九月,朱元璋还亲自制订、颁布了《教民榜文》(也称《圣谕六言》),将“孝顺父母”排在“圣谕”第一,足见朝廷对孝道教化的重视。这对社会孝道教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许多家训作者都在自己订立的家训中要子弟家人恪守这六条“圣谕”。[14]115-120

朱元璋还在全社会树立家训孝道教化的典型——浙江浦江的郑氏家族。该家族是一个一再受到封建统治者赏识的封建大家族,宋、元、明史中均被列入孝义传、孝友传中,朱元璋更是对其培植、表彰。早在洪武初年,朱元璋就亲自接见郑氏八世孙郑濂,问其治家长久之道,并欲赐其官职。当朱元璋看到郑家的家训《郑氏规范》后深有感慨地说:“人家有法守之,尚能长久,况国乎!”此后,朱元璋又对郑家屡屡表彰:洪武十八年,朱元璋称赞郑氏家族为“江南第一家”;洪武二十三年,又亲笔题写了“孝义家”三字赐之;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聘请郑氏家族的郑济为皇家的家庭教师,专门为太孙讲授“家庭孝义雍睦之道”。[6]476-477朱元璋还于洪武十一年亲自编撰家训《诫诸子书》训诫皇室子弟。明成祖朱棣在为政之余,也采辑圣贤格言,编为《圣学心法》一书供皇子皇孙学习效法,书中要求子孙“以一身之孝,而率天下以孝”,他认为这样就可以在全社会收到“不令而从,不严而治”的效果。[15]

第四,官僚士大夫积极传布。除了封建统治者的倡导之外,饱受儒家思想浸润的官僚士大夫的积极宣传也是传统家训孝道教化成效斐然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明代的儒士王相和清代的官吏陈宏谋、张师载等就是其中的代表。王相编辑的《女四书》成为流传甚广的女教,尤其是家庭女教读本。陈宏谋在地方做官期间,编辑刊印了许多社会教化读物,影响最大的是《五种遗规》。其中的《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都辑录有不少家训著作,流传甚广。他还将朱柏庐的《治家格言》(又称《朱子家训》)大量印行,广为传播。陈宏谋在一封信中谈及他做此工作的目的时说:教化之事,“不知者以为迂,而知者以此为根本功夫。我之本意,总望化得一人是一人耳”。[16]正因为这些官僚士大夫及民间饱受传统孝道熏陶的知识分子的积极传播,家训孝道教化更加卓有成效。

第五,从小处做起,在践行上着力。注重从小处做起,倡导实践力行是传统家训孝道教化的重要途径。家训作者们要求子孙把读书明理和践履结合起来,身体力行孝道。孙奇逢在《家训》中要求儿子们,“读一孝字,便要尽事亲之道;读一弟字,便要尽从兄之道”,要从“自家身上一一体贴,求实致于行”。姚舜牧特别重视在实际生活中加强子弟的孝道教育,他认为力行才是修养孝德的根本。家训作者都非常重视率先垂范,以身立教。明代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家庭妇女李氏就是典型代表,她对子弟的身教感人至深。据其子记录他们夫妇训诫的《庭帏杂录》载,李氏对丈夫前妻之子不仅在生活上关怀备至,而且为了培养孩子的孝德,使他们记住亲生母亲的养育之恩,李氏居然每天都虔诚地亲自带领两个不懂事的孩子祭奠他们的生母。丈夫前妻的长子袁衷深情地回忆道:“先母没,期年,吾父继娶吾母来时,先母灵座尚在。吾母朝夕上膳,必亲必敬,当岁时佳节,父或他出,吾母即率吾二人躬行奠礼,尝洒泪曰:‘汝母不幸蚤世,汝辈不及养,所可尽人子之心者,惟此祭耳。’”做后母的,谁不希望丈夫前妻的孩子忘记自己的生母,更何况如袁衷所说,“予辈不自知其非己出也”。四五岁的孩子,尚不太记事,而李氏反倒这样做,足见其博大的心胸和高尚的人格。[17]36-38明代官吏吕坤始终注意从小处、从萌芽状态加强子弟的孝德及其他方面的品德修养。恰如他在《孝睦房训辞》中所说“切要在潜消未形”。在儿子入学之时,吕坤就谆谆告诫儿子要将做人看得高于做官:“孝、弟、忠、信、礼、义、廉、耻,此八行者 ,望汝努力 ;怠、惰、荒、宁、放、辟、邪、侈 ,此八字者,望汝深戒。不然,纵中三元,官一品,那值一文钱 !”[18]

第六,编写易记易循的歌诀箴语进行潜移默化的孝道熏陶。家训作者还利用撰写的诗词、歌诀、箴语进行训诫,这些形式大多对仗工整,押韵整齐,通俗易懂,便于记诵,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像邵雍的《诫子吟》、孙奇逢的《孝友堂家规》、陆游的示儿诗、庞尚鹏的《训蒙歌》、王守仁的《训儿篇》、朱柏庐的《治家格言》等等都属此类。譬如王守仁的家训歌诀《训儿篇》,既是教育子孙的,也是训诲年幼学童的。它采用三字一句的韵语,琅琅上口,易懂易记,内容包括孝道在内的道德常识教育。如“幼儿曹,听训教:勤读书,行孝道。学谦恭,循礼义”;“吾教汝,须谛听:尊父母,敬兄弟。师必严,父要厉”。[19]123康熙年间进士彭定求的歌诀体家训《治家格言》三字一句,押韵合辙,读来琅琅上口。篇幅虽短,却涉及孝亲齐家、为人处世等许多方面:“凡治家,须起早”,“孝父母,敬兄嫂。为夫妇,和顺好”。[6]616韶山毛氏家族的《百字铭训》,以短短百字的篇幅,韵律齐整的语言,告诫族人治家睦族,处世做人应以“孝悌”为本。《百字铭训》前几句是:“孝悌家庭顺,清忠国祚昌,礼恭交四海,仁义振三纲。”[6]618-620可谓是言简意赅的座右铭。这种歌诀箴言形式的家训深受儿童、青少年的喜爱,在传授知识、思想的同时,进行情感的熏陶,比板着面孔的说教更能为他们所接受。

三、传统家训孝道教化在当前孝道文化建设中的价值

传统家训的教化形式虽然随着大家族的解体和时代的发展衰落了,但其孝道教化的宗旨和积极内容并不因此而失去其价值,而卓有成效的孝道教化途径、方式的合理部分仍然可以借鉴来为我们今天的孝德建设和孝道文化建设服务。

首先,在培养宗旨上着重吸取传统家训孝为立身之本的观念。传统家训孝道教化十分强调“孝德”在子弟品德培养中的根本地位,如上述“立身以孝悌为本”,“一孝立,万善从,是为孝子,是为完人”等等。这种见解极有道理。古语云:“忠臣出于孝门”,“百行孝为先”。很难想象一个对父母不孝的人,能是一个对国家忠诚、对社会他人关爱的好人。这启示我们在青少年道德素质培养上,从调适父母子女这一最基本的家庭伦理关系,从遵守孝德这一人之为人最基本的家庭道德规范抓起,并逐渐积淀、拓展,养成我们社会所要求的道德品质。此外,传统家训的孝道教化注重从小处着手培养青少年尊亲敬长的孝心,提倡“端蒙养是家庭第一关系事”[20],这种孝道教育从蒙养阶段抓起的思想启迪我们,孝德培养必须从小时、小处做实抓好,方能事半功倍。正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所说“高尚品德必须从小开始培养,从娃娃抓起”。2002年2月,中宣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环保总局、广电总局颁布了旨在培养未成年人‘基本品德的《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计划指出:在全国3-18岁的少年儿童中开展“我做合格‘小公民’”的宣传教育、实践创造、评选展示活动。计划针对儿童特点推出“五小”行动,第一“小”便是“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其次,在内容上,着重吸取传统家训中敬为孝先、以功显亲以及慈孝相应等思想。在加强青少年孝道教育,培养其“孝顺父母、关心亲人”的孝德品质方面,我们应该古为今用,认真吸取、借鉴传统家训孝道教化的上述积极内容,充实今天新型孝道观的内涵。例如,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一些做父母、祖父母的长辈过分关怀,以至无原则的溺爱,导致孩子只知有“慈”,不知有“孝”,甚至出现了一些逆子打骂父母、弑父弑母的悲剧。这都警示我们必须从小抓起,加强青少年的孝道教育,重在教育他们爱亲敬长,养成关爱、帮助父母长辈的良好道德行为习惯。“以功显亲”的孝德规范也有其合理成分,即教育青少年砥砺志向,诚实做人,认真做事,培养为家庭、为国家、为社会成才的责任意识,从道德观上杜绝一切遗亲忧、致亲羞的不良行为。此外,我们也要看到,封建孝道中“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消极影响依然存在于某些家长之中,子辈与父辈之间的代际冲突也有发展趋势。近来网上80后子女形容50后父母的“父母皆祸害”的讨论,很能反映这一现实。在这方面,传统家训孝道教化中调节父子关系的“慈孝相应”的伦理规范或许可以给我们以启迪:在包括道德教化在内的人生教化中,家长应平等相待,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将教化与引导结合起来,这样可以减少代际冲突,增强父辈与子辈两代人的感情。

再次,在途径方法上,借鉴传统家训孝道教化以身立教、注重践履、家风陶冶的做法。传统家训在孝道教化途径、方法、形式上形成的不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可以借鉴来为今天提高孝道教育实效服务。比如,传统家训孝道教化倡导的“以身立教”就是青少年孝德培养的重要途径和应该坚持的核心原则。俗话说“父母是子女的样子,子女是父母的镜子”。中央电视台“给妈妈洗脚”的公益广告形象地诠释了这句朴素的格言,显示了孝道身教的强大力量。父母是人生最长久的老师,父母的言行在孩子心目中最有权威性,最具楷模的力量,他们的孝道观念及其相关行为对孩子发生着重要的影响。这就要求家长,在对孩子进行孝道教育时要自觉加强自身孝德修养,在面对老人、长辈时以身示范,为孩子树立遵守孝德规范的楷模。再如,强调践行也是传统家训对子弟进行孝道教育的一个好方法。与其他道德一样,孝德也是在实际生活实践中养成、积淀起来的,我们应该像传统家训的作者那样,注重从小事、小处加强教化,引导孩子在践行上着力,通过日常训诫与奖惩结合,不断在生活实践中养成良好孝德。此外,良好家风熏陶,利用家庭聚会形式在孝道建设上反省自身,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编写易于记循的歌诀进行潜移默化的孝道教育等做法,都是很有参考价值的,需要我们结合时代的特点和新型孝道建设的要求,运用于青少年孝德教化之中,以提高孝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增强孝道建设的实效性,使得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优良孝道文化精华得以发扬光大,世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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