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党校法学学科建设的定位
2011-08-15程济春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程济春
(中共内蒙古阿拉善盟委党校,内蒙古阿拉善750306)
浅议党校法学学科建设的定位
程济春
(中共内蒙古阿拉善盟委党校,内蒙古阿拉善750306)
为了提高党校教育培训的质量,当前,很多省区级党校和盟市级的基层党校都在积极地进行学科建设,尝试实行模块教学。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贯彻、党校学员的特点和其法律素质状况决定了党校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党校的法学教育应当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国家基础理论、法制建设的实践为主要内容,增进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升其依法办事的能力。
党校;法学教育;学科建设
20世纪末,我们党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宪法。广大干部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实施者,对于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法治国家的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何帮助和促进广大干部发挥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是党校法学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也是党校的法学教育工作者长期思考的问题,作为党校的法学教师,我在本文中尝试着就党校法学教育应当如何更好地在干部教育中提高法学教育培训质量,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广大干部法律素质的要求,就党校法学学科建设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党校法学学科建设定位的依据
1.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确定党校法学教育目标的根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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