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理性视域中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建设*
2011-08-15李琳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能力
★李琳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政府管理专业化、科学化趋势日益增强,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党制度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当代民主社会多元主义的现实,对新形势下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适应新形势要求,不断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切实提升参政议政实效,使决策和管理充分体现公共性、民意性、正当性和合法性,就成为民主党派当前的重要课题。从公共理性的视角思考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培养民主党派公共参政议政的能力,对于民主党派更好地实现使命和发挥作用、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我国多党合作格局、实现与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善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共理性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应遵循的理性准则
公共理性是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在处理社会政治生活、决定他们基本的社会合作形式时,进行公共协商所应用的理性,也是民主国家基本制度设计以及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强制力的应用的理性。“公共理性的价值不仅包含基本的判断、推论和证据之概念的恰当运用,而且也包含着合乎理性、心态公平的美德”[1]。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共理性准则,善于运用公共理性,树立公正理念,倡导社会合作,从而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善治。
1.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行为看,规约政治权力需要公共理性……p>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