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依法管理和构建和谐政教关系
2011-08-15张淑瑛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张淑瑛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广西南宁530007)
论政府依法管理和构建和谐政教关系
张淑瑛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广西南宁530007)
构建和谐社会,目的就是要达到人与人之间、个人与政府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一致和共同发展。和谐社会的建立,要求人们必须依照既定的规则运行,形成一种和谐发展、秩序井然的状态。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和谐的宗教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和谐的政教关系是和谐的宗教关系的基础和保障。
依法管理;政教关系;和谐
我国著名法学家卓泽渊教授认为:“和谐社会,就是要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确保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确保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1]总之一句话,就是要达到人与人之间、个人与政府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一致和共同发展。因此,和谐社会的建立,要求人们必须依照既定的规则运行,形成一种和谐发展、秩序井然的状态,而要做到以上这些,通过法治来进行是最有效的途径,也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因为,只有依照法律规则来治理、管理社会,人们和政府的行为才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才会有和谐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和谐的宗教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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