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师音乐专业教学中运用“三分”教学法的构想*
2011-08-15刘萍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1年7期
刘 萍
(黄冈师范学院 音乐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
对于高师音乐专业教学中运用“三分”教学法的构想*
刘 萍
(黄冈师范学院 音乐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
针对音乐教学中存在的程度不一,条件差异的现状,结合高师音乐专业教学现状,提出了“三分”教学法在高师音乐专业课教学中的具体运作。
教学模式;音乐专业;三分教学法;分级教学
随着世界音乐教育发展的多元化,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师音乐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由于音乐招生和报考的非理性状态:“①社会需求量较小,基本趋于饱和状态,而各高校为了多收取学费,不考虑社会需求还在盲目扩大招生规模;②在高考利益的驱动下,为了能够考上大学,促使总体素质较差,既不喜欢音乐又缺乏音乐天赋的学生纷纷涌向音乐考场。”最终导致音乐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过低。面对高师音乐专业基础程度各异、不同类型的学生,如何更好的在现有状况下,因材施教,使教学效果达到最佳状态,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一、高师音乐专业教学现状分析
1.教学对象个别差异
高师院校音乐专业的学生大体分为三个类型:一是基础好,有一定的音乐修养,从小学习音乐的学生;二是基础较好,对音乐爱好,从高中开始学习音乐的学生;三是高考前突击训练,为考大学而学习音乐的学生。从而导致学生程度、音乐素质与修养、音乐理解能力不一的问题,为教师授课带来极大不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