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公民行为本质研究》:当代雷锋精神的解读
2011-08-15宋克勤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1年4期
关键词:研究
宋克勤
(首都经贸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北京 100026)
●书 评
《组织公民行为本质研究》:当代雷锋精神的解读
宋克勤
(首都经贸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北京 100026)
雷锋,作为新中国英雄儿女的楷模,曾经影响几代人励精图治、奋发向上。所不同的是,我们并没有对这种榜样行为进行实证分析和理论升华,以至于当我们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立足现实、崇尚实际的时代,雷锋精神往往被作为一种口号而被束之高阁,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示范作用。因此,如何解读新时代的雷锋精神、如何让抽象化的雷锋精神重回现实并作为人们学习的榜样就成为我国当代社会的呼唤。西方学者把这种忠诚于组织、热心助人,发奋图强、具有高尚情操和高度责任感的行为称为“组织公民行为”,把行为的实施者称为组织的“好公民”。正是这些“好公民”影响和激励着组织和群体,建构着和谐社会。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组织公民行为本质研究》就是一部系统探讨我国当代组织公民行为本质内涵的力作。李万县博士通过实证研究提出了基于我国文化背景的组织公民行为概念,即一种组织所期望的、超越工作角色要求但不为报酬制度所识别的自愿行为,该行为的实施有利于个人目标的实现和组织绩效的提升。这一定义的贡献在于它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早期组织公民行为理论。
第一,该书揭示了雷锋精神的动力源泉——自我实现价值观。自我实现是20世纪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对人类需求最高层次的描述,其特征是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发挥自己的潜能,从而奉献或回报他人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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