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系统”视角下社保基金审计探讨
2011-08-15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苗连琦
财会通讯 2011年1期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苗连琦
“免疫系统”视角下社保基金审计探讨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苗连琦
一、社保基金审计现状
2006年7月上海社保案东窗事发,涉案金额达百亿元人民币,使得社保基金问题立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07年随着原上海市市长陈良宇秘书、上海市宝山区区长秦裕终审被判无期徒刑,震惊全国的上海社保案已进入收尾阶段。目前,社保基金监管中主要有以下薄弱点:内控制度缺失,管理不规范;涉及的部门和环节多,管理和监督难度很大;教育管理不够,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监管力量薄弱,不适应形势发展。审计作为一只极其重要的监管力量,作为整个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远远没有发挥到其应有的作用。这也是自2006年上海社保案之后,浙江金华、河南濮阳、黑龙江阿城等地前赴后继相继发案的重要原因。其实,早在2006年2月,新修订的《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就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是审计机关通过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权是国家法律明确赋予审计部门的职权,既是权力,又是职责,审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不得随意放弃,加强社保基金审计是审计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尤其在社保基金案频发、影响恶劣的今天,审计机关更应当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切实履行好这一神圣而艰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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