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剩余分享的经济学分析*
2011-08-15龚丽
财会通讯 2011年33期
龚丽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山东青岛266109)
一、引言
关于企业剩余分享的问题,最近几年一直是企业界以及学者们热讨的重点。随着知识经济的迅速崛起,知识、技术、人才等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的核心资源已经开始由以前的物质资本转向知识、技术等无形资本。在此背景下,原来的物质资本所有者独享企业剩余的局面已经被打破,利益相关者分享企业剩余开始进入了人们的视野。笔者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生存在一张无形的价值链大网中,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必须在这张网中通力合作。而对于单个企业而言,同样也是由股东、经理人、员工等各个利益相关者共同合作的结果,如果再扩大一点,企业的供应商、客户、债权人等等也都是企业利益的贡献者,在一定的条件下,他们也都可能进入分享企业的剩余。基于这个观点,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理论的角度去分析企业利益相关者分享企业剩余的理论基础。笔者认为,从企业的本质来讲,企业首先是由各个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契约,利益相关者要享有企业的剩余分配,必须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拥有企业的产权,而利益相关者拥有企业产权的前提是向企业投入了各种资源,而对于哪些利益相关者应该参与企业的剩余分享则是利益相关者集体选择的结果。基于此,本文将运用契约理论、产权理论、资源依赖理论以及集体选择理论对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的剩余分享进行逐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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