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期间公历制成本与收益分析
2011-08-15新乡学院刘洪波
财会通讯 2011年19期
关键词:企业
新乡学院 刘洪波
从各国会计期间的设定来看,会计期间的选择可以是多样性的。199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7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1994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6版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文献均规定了中国的会计期间(或称纳税期间、预算期间)继续采用公历制,即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任何一种会计期间制度的采用都会对这个国家的民俗、微观经济操作以及宏观经济运行管控带来正面或负面的巨大影响。会计期间制度对民俗、经济等方面的正面影响,称之为采用这种制度的收益,负面影响称之为采用这种制度的成本。自1939年以来,公历制的使用在我国已有70余年的历史,这种会计期间制度的收益与成本问题,极少有人问津。本文拟通过对公历制成本与收益因素的分析,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唤起人们对该问题的重新思考,便于优化中国的会计期间制度。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制的成本因素分析
(1)与以人为本的理念相悖,伤害财会人员家庭和谐的成本。进入新世纪以来,大力构建和谐社会,倡导科学发展观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公历制似乎缺少了对会计工作、会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和人员的人文关怀。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公年制的实施,必然导致中国会计人员以及相关工作在元旦后至春节前后工作量的巨增,人为地制造了会计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与家人,与节日氛围的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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