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笔记词语“回残”考释
2011-08-15王祖霞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1年11期
王祖霞
(盐城师范学院 文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一、引 言
明代沈榜的《宛署杂记》第十四卷有云:“……回残二两烛心八千枝,价四两八钱……”在这里,“回残”的意思很难说得清楚,相关辞书的解释也不尽相同。《辞源》将“回残”解释为“物资使用后,贱价卖出。也作迴残”。[1]1660而《汉语大词典》上卷中,“回残”的释义为“旧时官府在营建后将剩余物资变卖回缴国库之称”;2]1702下卷中“迴残”的释义又为“旧时官府将用后的剩余物资变买上缴国库之称”。[2]6245
从上可见:第一,两部辞书对“回残”或“迴残”的解释有异。《汉语大词典》把“回残”或“迴残”的动作行为实施者归为官府,且变卖的物资要上缴国库。《辞源》中所释之义的外延则有所扩大,强调要把用过的物资卖出,至于卖出后得到的资金归谁却没有强调。第二,两部辞书对“回残”与“迴残”的关系的认识也有所不同。《辞源》把“回残”和“迴残”当作异形词来处理,《汉语大词典》则把“回残”和“迴残”当作两个词来处理。因此,要想明晰而确凿地给“回残”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有必要理顺“回残”和“迴残”两者的关系及词义,同时还要搞清楚“回”和“迴”两者之间的大概关系。
二、“回”“迴”关系
对于“回”和“迴”的关系,人们的看法并不相同。《正字通》认为“ ”是“迴”的本字,把“迴”解释为“古无迴字。盖回即雷字。水囘为囘,后人欲别之加辶,当作 ”。[3]《辞源》则认为,在“返回”这个词义上,“回”和“迴”是一组异体字,“返回。同‘回’。俗误作‘廻’”。[1]30《8现代汉语词典》也把“回”和“迴”看作部分意义相同的一组异体字。《康熙字典》则认为“回”、“迴”或“廻”是通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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