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秋穀梁传》的伦理思想
2011-08-15杨德春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杨德春
(邯郸学院中文系,河北邯郸 056005)
《春秋穀梁传》作为儒家十三经之一,对中国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过重要作用,在中国经学史和文化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是,自近代以来,对《春秋穀梁传》的研究却相对比较薄弱。值得注意的是,从1949年至1978年年底,在近二十年时间里,中国大陆只发表了两篇研究《春秋穀梁传》的论文。这两篇论文都发表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反右”之前,一篇是张西堂《〈穀梁〉为古文学补证》,[1]另一篇为金德建《瑕丘江公作〈穀梁传〉的推测》。[2]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春秋穀梁传》研究相对比较薄弱的状况虽然有所好转,但是仍然与《春秋穀梁传》在中国文化史和中国学术史上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不相符合,特别是《春秋穀梁传》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之地位被现当代研究者所忽略了,对《春秋穀梁传》的伦理思想之研究应进一步加强。这是学术研究的现实要求,故特以本文抛砖。
一、《春秋穀梁传》对妇女的道德要求
在以男性为中心的宗法社会里,妇女没有独立的人格和意志,只能从属于男性。《春秋》隐公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春秋穀梁传》云:“礼,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3](2367)这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长子的“三从”完全一致。不但如此,女人出嫁后,还要从舅姑之言。《春秋》桓公三年:“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春秋穀梁传》云:“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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