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实践中的思考
2011-08-15马英
川北医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马 英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四川 南充 637000)
1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概况和必要性
我国住院医师培训始于1921年北京协和医学院实行24小时候住院医师负责制和总住院医师负责制度[1]。建国初期,一些医院陆续开始住院医师培训工作,并造就一批名医,但始终未形成统一、规范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上世纪80年代中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始引入我国,1993年卫生部颁发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1995年颁发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1998年颁发《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入系统化、正规化的时期[2]。
医学教育包括医学院校本科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医学院校教育后的第二阶段,在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内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要目标的系统化、规范化的综合能力培训。一般分两阶段培训:第一阶段为3年,主要进行基础培训,轮转二级学科各主要科室和相关辅助科室,学习有关基础理论知识,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第二阶段为2年,主要进行以加强本专业临床理论和技能的专业培训[3]。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要达到某临床专科实践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能独立从事某临床专科医疗诊治服务,具备该临床专科一定的教学及科研能力,达到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制定的“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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