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精神生命的哲学视域
2011-08-15刘玉仙杜胜利邱兴平
大连大学学报 2011年5期
刘玉仙,杜胜利,邱兴平
(1.大连交通大学 思政部, 辽宁 大连 116028;2.四川外语学院 南方翻译学院,重庆 401120;3.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信阳 464000)
人的精神生命的哲学视域
刘玉仙1,杜胜利2,邱兴平3
(1.大连交通大学 思政部, 辽宁 大连 116028;2.四川外语学院 南方翻译学院,重庆 401120;3.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信阳 464000)
当前的生存哲学和类哲学研究都提出了人具有精神生命的问题,但对于人为何具有精神生命却没有从逻辑上给予说明。本文通过对实践与精神之间关系的分析,特别是对精神辩证本性的解读,探索了人为何具有精神生命的学理问题,指出人除了具有肉体生命还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精神生命,即人的生命是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的辩证统一。
人;精神生命;肉体生命;辩证法;生存哲学;类哲学
人与动物都具有生命,但人的生命却与动物的生命根本不同。人除了具有肉体生命,还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精神生命。人的生命是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的辩证统一。但是,多年以来,人们在研究人的生命问题的过程中,往往以流俗的方式理解人的生命,仅仅注意了人生物学意义上的肉体生命,忽视了对人的精神生命的研究。本文通过对实践与精神之间关系的分析,试图揭示出人的精神生命的本质内涵。
一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24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是由有生命的个人组成的,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首先要确定的就是那些有具有生命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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