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运动员无形资产所有权界定
2011-08-15李华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1年12期
李 华
(河海大学体育系,南京 210098)
CBA运动员无形资产所有权界定
李 华
(河海大学体育系,南京 210098)
目前CBA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存在无形资产所有权归属不清、收益分配不合理、运动员个人对其无形资产开发空间狭小等问题。为了使CBA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规范有序进行,应使运动员无形资产所有权载体化。为此,建议对篮协享有国家队运动员集体特征所有权的时间限制应该尽快量化,同时建立健全运动员保障机制。
中国职业篮球联赛;无形资产;产权
近年来,男篮国家队在国际大赛的骄人战绩,CBA健康、有序发展,以及姚明、易建联等人进军NBA,使得国人对篮球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中蕴含的商机自然不言而喻,无形资产开发已成为明星运动员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在职业化初期,制度建设落后于实际需要,一些制度明显带有专业竞技体育体制烙印,甚至阻碍了现实的发展。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话题,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归属是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协调篮协、俱乐部、运动员三者利益,使无形资产开发规范有序进行,实现共赢,运动员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归属是一个理论和现实都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CBA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所有权归属不清
无形资产开发是指利用运动员的知名度和信誉,以其名字、肖像为载体进行公益性活动、宣传推广活动、商业宣传,直接或间接获取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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