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2011-08-15谈海霞

物流技术 2011年3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农产品农民

谈海霞,张 敏

(惠州学院 经济管理系, 广东 惠州516007)

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谈海霞,张 敏

(惠州学院 经济管理系, 广东 惠州516007)

从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现状出发,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即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培养现代农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建立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配送体系

1 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意义

农业作为我国典型的传统行业,具有地域性、季节性、生产者分散且文化素质较低等特点,存在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相对其他行业,农业生产周期长、产品供需信息不够畅通,市场行情不稳定,普遍存在着规模小、交易成本高、交易效率低、流通环节多、市场功能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媒体曝光某些地方农产品卖不出去的报道屡见不鲜,农产品流通不畅已成为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影响农户增收的重要因素之一,成为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形式,具有信息化、自动化和无地域界限等特点,正在改变着农产品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为传统农产品交易方式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它可以通过搭建农业信息应用平台,在网络上实施农产品的交易,以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方式来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的有效衔接,给农产品流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对改善农业价值链和提高农业竞争力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也必将对农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1.1 有利于完善农产品市场的信息服务功能

农业信息包括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气象信息、政策信息、管理信息等,而农产品市场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非常严重,比如,产地农民因信息误导,盲种盲收,产品烂市的现象经常发生,消费者也会因为信息误导,时常发生抢购现象。而电子商务最基础的功能就是信息的沟通和传递,它改变了信息传递方式,打破信息闭塞和市场割据的局面,有利于创造信息通畅的交易环境,非常适合这些分散的交易主体从网络上获取信息并进行交易。对于农产品生产和营销企业来说,可以在信息沟通方面实现“零时滞”,能有效化解农产品交易风险,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只需在家里轻点鼠标,就能找到自己需要的农产品,更容易获得产品信息、有更多的产品选择并进行产品比较。并且,由于网络能够及时地将信息传送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使农民和涉农企业能及时、全面地获取世界各地的市场信息和营销情况,以便形成正确的种植、加工、库存以及销售决策。

1.2 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农产品电子商务消除了传统商务活动中信息传递与交流的时空障碍,使产销之间的直接沟通成为可能,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简化交易程序,加快农产品流通速度,节约交易费用,降低物流成本。据国际通行的算法,同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可节约直接成本15%,节约间接成本75%[1]。电子商务能节约包括信息搜寻成本、摊位费、产品陈列费用、询价议价成本等在内的交易成本和因信息不通畅而带来的风险成本,并且电子商务交易规则的程序化、自动化大大减少人为干预和人工成本。

具体到农产品电子商务而言:首先,电子商务使农产品交易信息成本得到较大程度的降低,交易者可通过门户网站和农产品专业网站的搜索引擎或分类目录,快速找到所需的农产品;其次,农产品在网上进行采购或销售,网络标准化操作程序使定购流程更为简捷,下订单购买农产品(签订契约)的成本明显降低;再次,电子商务的订约成本优势是在议价行为,网络上农产品采购商进行比价的信息成本很低,从而降低采购商的议价成本;另外,生产者能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生产出适销、适量的农产品,避免因过剩而导致超额的运输、储藏、加工及损耗成本等。

1.3 增加农产品销售渠道

农产品生产的地域性强,很容易导致区域性结构过剩,而农产品电子商务,跨越了时间和地域性界限,使企业能够冲破条块分割的市场格局,摆脱区域性市场的限制,提供一个全球性的巨大市场,企业只需连入Internet的终端即可将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延伸向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式。而且农产品电子商务使中小农产品企业得到更多的市场机会,为企业打造品牌优势、提高经营利润、壮大企业规模提供了更有效的途径。同时,农产品电子商务可以实现网上广告、订货、付款、客户服务和货物递交等销售、售前和售后服务,大大提高宣传力度,挖掘出潜在客户,扩大交易范围,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寻求到较多的供应商或顾客,可以选择理想的价格和其它有利的交易条件,并且通过供需双方的及时沟通,调节生产与市场的矛盾,使农业生产者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合理组织生产,避免农产品结构性的“卖难”问题。

1.4 降低生产和交易风险,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处于弱势,既面临自然风险又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我国60%~70%甚至更高比重的农户要自己解决农产品运销问题。在传统商务中,农产品的销售环节多,运输时间长,导致农产品在储运、加工和销售环节中的成本过高,从而在流通环节损失的利润每年都很高,利益被中间环节截留,农民增产不增收。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为农民提供电子网络交易平台,可以从各个环节来改善农业的生产活动,降低中间环节的利益流失,增加农民收入:首先,通过电子通讯设备或互联网交换信息,使信息共享,降低了信息成本。其次,农民可以从网上找到分散在全国各地甚至是世界各地的交易对象,从而摆脱在传统交易中价格谈判时的被动处境;再次,可通过网络查询到市场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生产,能避免因信息不灵而导致的农产品结构性、季节性和区域性过剩,降低农产品滞销的风险;此外,可利用网络上的灾害天气预报信息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2 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网民比例占比低,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知程度低

2010年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25亿,但仅占整体网民的27.3%[2],农村网民的发展速度明显慢于城镇,2007年,城乡互联网普及率的差距仅为20.2%;2008年,差距扩大为23.5%;2009年,差距拉大为29.6%,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有扩大趋势[3]。相当多的农民没有条件及时、直接地从网上获取信息,也没有能力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筛选,更没有可能上网发布信息,农林牧渔劳动者网民所占比例仅为7.2%,且绝大部分是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此外,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程度和使用频率也比较低,在网上购物、网上支付这两种典型的商务应用中,城镇使用率分别为31.7%、27.7%,而农村使用率仅为17.6%、15.1%。

导致农村互联网增速置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农村地区网络基础知识匮乏,对互联网的认知存在偏差,目前农村非网民中,有38.8%的人是由于不懂电脑/网络而不上网,同时关于互联网的负面事件报道,造成农村居民对互联网存在认知上的偏差,由此产生的使用网络的种种顾虑也限制了农民的上网欲望。其次,农村非网民中19.7%的人是由于没有电脑等上网设备,3.5%的人是由于当地没有网络接入条件,尤其是中西部经济发展落后的农村地区,家庭拥有电脑率较低。此外,农村上网成本相对于农民收入水平仍较高,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农村居民年平均收入在5 000元左右,农村上网成本,包括硬件设备购买成本、网络接入费用,再加上各种培训费用等,使农户普遍难以支付。

2.2 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规模较小,业务层次总体水平不高

截止到2009年,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网站已超过2 000家,涉农网站有6 000多家,但只占全国网站总数的一成左右,能够通过互联网获取市场和技术信息的农村家庭比率不到0.8%[4],且网站规模普遍较小,信息质量较差,而且分布不均衡,高度集中于经济发达的京沪和广东、江浙等地区。同时,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普遍依靠政府或企业的投入维持运营,没有形成内在的盈利模式,从而难以达到支持网站自身发展需要的要求。

从实践情况看,虽然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不断增多,但发展现状却不容乐观,已有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更多的还是发布供求信息、展示企业形象,没有起到真正的交易作用。这些网站从形式到内容有很多雷同之处,缺少专业水准,更新周期长。比如,多数网站信息以宣传本地农业和为领导服务为主,真正从事农产品交易和为交易服务的比较少,就算是这些以信息撮合功能为主的网站,其适用于农民的信息也比较少,分析与决策参考类的信息就更少了,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总体来说,大多数农产品交易网站还是主要集中在发布电子商情,撮合网上交易等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应用,真正提供包括电子支付在内的高级电子商务网站还比较少,且在已经提供在线支付系统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中,选择使用电子支付的交易比例也不高。

2.3 涉农网站缺乏高质量的数字化农业信息资源,实用性差

全国建立了农业信息发布及服务系统,各省级的农业部门也纷纷成立农业网站,整合了与当地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信息,但大部分网站都未必能真正直接深入乡镇一级收集信息[5],农业信息网络仍不健全,且我国农户居住分散,绝大多数农民还没有上网,沟通渠道不畅,农业网站的信息服务还需要依赖于其他信息设施或者借助于其他渠道才能够到达农民手中。

同时,这些网站由政府主导,服务对象以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领导为主,发布的内容以生产信息、实用科技信息居多,市场信息、供求信息和农村经济信息偏少,缺乏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贮存、加工的动态分析、监测和预警预报等,且转载的信息多,自己独有的权威信息少;直观反映的信息较多,分析和指导农民生产的信息较少;动态的描述性的信息多,系统的信息少等等。有些网站在信息发布方面还不够及时,静态信息占了一大部分。农产品交易主体虽然可以进行网上农业信息查询,但找到的信息还比较杂乱,而且不论是省网还是各市级农业信息网,它们都对这些供求信息进行了声明,即网站不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法律责任,对由其产生的交易风险也不承担,因此对于这些供求信息,交易者还需要亲自验证它们的真实性、有效性,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不属于真正的电子商务,只能称为交易前电子商务。

3 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制约因素分析

3.1 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薄弱

尽管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的信息网络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的“信息不平等”和“数字鸿沟”仍然十分明显,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设施比较齐全,网络质量优良,而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的山村地区网络通讯设施建设不完善,尤其作为农村的最基层单元—乡(镇)村更是网络覆盖建设的薄弱地带,建设投入不足,导致了相关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也是滞后的。

即使是网络通讯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的地区,由于资金和环境的限制,农民能够并愿意支付电脑购置费用和上网费用的比例也很少,这些硬件条件的缺失直接影响了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运用,同时,网络使用费高,过高的信息获取费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地区因特网的普及,致使农民信息闭塞,错过不少商机。此外,要实现真正实时的农产品网上交易,对网络的响应速度有较高的要求,而我国网络设施提供的带宽明显不足,阻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应用。

3.2 农产品电子商务存在安全隐患

农产品电子商务主要通过因特网或企业之间的专用网络来实现,而网络经常会受到各种病毒的攻击,比如木马程序,一旦计算机感染木马程序不只面临着严重的泄密威胁,还容易被黑客发起有组织的大规模攻击,威胁到网络和安全,还有网络间谍软件,会盗取网上银行的账号和密码,再加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网络安全问题成为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因素。

信用问题也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难题,对参与交易的任何一方来讲,信用都是极其重要的,但我国目前商业信用危机严重和市场秩序不良的商业环境,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网上诈骗、黑客、违约时有发生,许多用户不愿意进行网上交易,也是因为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可靠性持怀疑态度。在交易中买方怕卖方在网上搞商业欺诈,推销伪劣商品,或者“拿钱不给货”;卖方则怕买方拖欠货款,甚至“拿货不给钱”。

3.3 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缺乏

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农业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农业市场行情的分析和反馈,农业市场的管理和调节,需要一大批不仅精通网络技术,而且熟悉农业经济运行规律的专业人才,由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教育相对落后,部分农户对电子商务观念滞后、商务意识淡薄,对网络本身的认识、接受和应用能力普遍不高,对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的概念也不是非常清楚,因此,对这些人才的素质要求显然是普通的农民所不具备的,而农村地区由于其自身经济发展的原因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

又由于不够重视对农业信息网络人才和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投人经费少,加上培训机制不完善,目前能通过网络掌握包括气候资料、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市场消费趋势、即时市场行情等在内的各种农业产销信息,进而对农产品产销进行分析,快速回应市场变化,调整产销决策,为农产品经销商提供及时、准确的农产品信息,对网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市场形势的这样的专门人才本身就很稀缺,阻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3.4 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不足,配送体系不健全

电子商务下的农产品交易有其自身的特点,买卖双方分散在全国各地,而且发生交易的产品单位很有可能是很小的,这就要求物流的配送也要分散,无疑增加了物流配送的成本。同时,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如易变质性和时令性,“新鲜”是农产品的生命和价值所在,物流配送需要高质量的保鲜设备,需要大量投资。但我国目前农业物流设施建设不足,如集装箱、专用仓库、特种仓库(低温库、冷藏库、立体仓库等)等农产品专用设施的建设不到位,目前我国80%的生鲜食品采用的是常温物流,粮食产后流通损失占总产量的12%~15%;蛋腐蚀率达5%,肉干变质率达3%。每年因冷冻设备不足造成750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荷兰农产品和食品在储运过程中均能采用现代化的制冷和冷冻技术设备,其蔬菜在加工运输环节中的损耗率仅为1%~2%,美国、日本基本也处这个水平[6]。

投资大规模的运输设备和人力对我国企业来说难度较大,因此目前农产品电子商务真正实现现代化物流配送的很少,多数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没有相应的物流配送体系,而是借助其他物流公司来进行农产品配送[7]。像知名的中国大米网、北大荒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大型公司也是与其他物流公司合作进行物流配送或刚刚组建自己的物流系统,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此外,刚起步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大多是以批发市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品种多,生产单位小,组织化程度低,物流技术难度高。

4 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对策

4.1 加强农村基层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与网站建设

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具有公共品性质,政府部门应做好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站体系规划,要加大财政投入,整合现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构建覆盖乡村的多级农业信息网络,为开展电子商务创造有力的基础条件。首先加强农村网站和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设,组织建立大型的综合性的农村信息化网站及乡镇一级的电子商务网站,尤其是要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的专业化水平,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力度,解决基层的信息沟通和传递问题,搭建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平台,直接面向农民,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服务,对农民进行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民的信息应用能力,这对引导农民积极进入市场,多层次、多渠道地参与电子商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提高因特网的宽带服务,通过吸收引进国内外企业信息化的技术和资金,结合政府支持投资的形式,加速建设高速宽带互联网,提高上网速度。此外,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帮助农民上网,对于农民获取信息所需支付的终端设备费用和上网费用问题,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采取不同对策,尽可能降低上网资费及信息的获取费用。对于经济发展较快、农民收入水平较高的地区,可以通过实行上网费用优惠等措施鼓励农民配备电脑;而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可以通过乡村财政和农户集体统筹方式配置一定数量的电脑,以提供农户集体使用。

4.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和诚信体系是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重要保障。政府应进一步制定保障网络安全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快对电子商务立法,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配套政策法规,用法律保证网上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以保障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在各个环节安全有序的运行。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应包括农产品电子交易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电子支付法律制度、农产品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等。

其次,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和体系,完善信用监管机制,鼓励设立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个人征信工作,建立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认证服务机构;协调金融、工商、税务、质检、海关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建设在线信用认证信息服务平台,加快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与国内外接轨的信用认证服务体系[8]。同时,建立农产品信用评价体系,该体系可以由农产品的质量、服务态度、产品运送的快捷、实际物品与描述对比情况等相关要素组成。

此外,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由于在网上所进行电子商务的询价、成交、签约,涉及到许多商业秘密和公众隐私,要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必须要强化认证程序,利用CA认证中心对交易的各方进行身份的认证是一个必要的环节。

4.3 培养现代农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

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知识、商务知识和网络技术的现代农民,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得以推广的前提,因此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首先要制定长远详细的农村居民教育计划,普遍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技术水平,在此基础上对农民进行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知识培训,教会如何使用计算机,如何从网络上检索到需要的信息以及网上交易的方法、技术及防范风险的方法,提高农民的信息素质,改善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的社会基础。

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首先,是从当地选择一些文化水平和信息素质相对比较高的农民进行高层次的电子商务技术培训。其次,鼓励各级教育机构加强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农业电子商务工作,并强化各级农业信息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信息人员素质,提高他们组织开展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的能力和自身的服务水平。此外,就是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大专院校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进入农村地区就业,并对其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农产品的相关知识,推动当地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

4.4 建立高效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物流配送是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关键之一。首先,加快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的基础条件建设,政府主导建立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运用财政贴息、扶持担保等手段,建设交通运输网络。其次,引导信贷资金、境外资金、民间资本投入重大物流设施、重要物流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农业运输的技术装备水平。再次,选择适合的地段,建立合理的仓储及配送中心,逐步建立起从农村到城市的集仓储、冷藏、加工、配送以及长短途运输功能为一体的农产品配送体系。此外,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合作物流,鼓励更多的运输企业发展现代物流,鼓励实力雄厚的企业开展面向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物流运输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1]叶小芬,郑亚琴.安徽省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SWOT分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4).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http://research.cnnic.cn/img/h000/h12/attach201102151044430.pdf, 2011/01/19.

[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9年中国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EB/OL].http://research.cnnic.cn/img/h000/h11/attach201004201316070. pdf,2010/04/15.

[4]全国涉农网站超6000家[EB/OL].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 2009-12/26/content_12706607.htm.

[5]付波.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10.

[6]邓敏.完善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研究[J].铜陵学院学报,2010,(4).

[7]张洪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对策建议[J].信息化建设,2010,(2).

[8]冯稚进.云南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研究[D].昆明:昆明理工大学,2007.

Hindera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Farm Produce E-commerce in China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TAN Hai-xia,ZHANG Min
(Department of Economics&Management,Hui zhou University,Huizhou 516007,China)

Starting from the current developmental condition of the farm produce e-commerce industry in China,the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restricting factors,in light of which,it suggests several countermeasures such as strengthening the e-commerce infrastructure in rural areas,working toward a sound legal and regulatory system,building a society-wide credit system,training modern farmers and farm produce e-trade personnel,and establishing a farm produce logistics system.

farm produce;e-commerce;farm produce distribution system

F713.36;F304.3

A

1005-152X(2011)03-0121-03

10.3969/j.issn.1005-152X.2011.03.039

2011-02-22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研究”(090-22)

谈海霞(1981-),女,河南信阳人,惠州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电子商务;张敏(1965-),女,四川什邡人,惠州学院经济管理系教授,研究方向: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猜你喜欢

电子商务农产品农民
农产品网店遭“打假”敲诈 价值19.9元农产品竟被敲诈千元
2025年我国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8万亿元
打通农产品出村“最先一公里”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各地农产品滞销卖难信息(二)
《电子商务法》如何助力直销
关于加快制定电子商务法的议案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跨文化思考
农产品争奇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