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婚姻家庭习惯法的现代变迁及其价值
2011-08-15卢明威
铜仁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土家族
罗 华,卢明威
(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
土家族婚姻家庭习惯法的现代变迁及其价值
罗 华,卢明威
(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
现代社会中的土家族习惯法与过去相比,在结婚要件、婚礼步骤仪式、离婚改嫁、族训家规、上门过继等方面的内容与形式都发生了许多变化,其变化的原因在于当代社会政治经济所发生的结构性变化、习惯法本身存在的缺点、宗族势力逐渐削弱以及国家法律的影响等。土家族习惯法虽然在发生变化,但其所蕴含的团结互助、男女平等和融入乡民生活的制度价值应得到传承与发扬。
土家族习惯法; 现代变迁; 价值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与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治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1]7此外,从文化发生学意义上讲,法律文化的隔离机制最初是与地理环境相连结的。[2]104本文以湖北宜昌市深山中的湾潭镇红烈村聚居的土家族为研究对象,在进行民族学田野调查的基础上,从婚姻家庭法视角对当地保存相对完好的习惯法进行调查与分析,因为在当代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之时,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习惯法,无论其内容、形式还是作用机理都会发生相应改变,为此有必要重新认识土家族习惯法的价值,恢复和发掘婚姻家庭习惯法中的优秀内容与形式,使其得到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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