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研究
2011-08-15陈春凯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制度
陈春凯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南郑州450053)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提高反腐倡廉能力成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而构筑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是提高反腐倡廉能力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体制改革是我国制度反腐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反腐倡廉的必要性。
(一)党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经验
权力的滥用导致腐败已是世所公认,遏制腐败的关键在于遏制权力的滥用,对于如何做到这一点,综观我党和政府的反腐倡廉史,我们着重强调了两点:一是教育,二是惩处。
在革命时期党所颁布的《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古田会议决议》、《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党的三大工作作风等,是我党反腐倡廉理论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后,我党把廉洁从政,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我党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决策和部署。可以说,在“教育+惩处”作为我党反腐败斗争思想的长期指导下,我们还必须重视更科学化、更规范化、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反腐的重要性,使权力能够得到制约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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