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走访”开门评警与警民关系建设研究
2011-08-15王世卿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王世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北京100038)
一、公安“大走访”开门评警的由来
2011年1月6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了为期半年的公安“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此活动以基层公安机关为重点,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这是公安部继“大接访”、“大走访”之后为改进公安工作而实施的又一重大举措[1]。“大走访”开门评警不是孤立的活动,是对公安机关此前的“大接访”、“大走访”活动的承接和发展,所以在此有必要对“大接访”、“大走访”活动作一回顾。
(一)2005年开展公安“大接访”
公安“大接访”指的是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活动,通俗说就是公安局长敞开大门接待群众信访。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是我国公安机关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这次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大体上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5月18日到7月17日,侧重县级公安机关;第二阶段是从7月18日到8月17日,侧重地市级公安机关;第三阶段是从8月18日到9月6日,侧重省级公安机关。周永康在此期间指出,“大接访”活动本身是一个战术动作,但从长远看,延伸下去能够起到战略性作用,能够推进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大接访”活动提出了十个字的要求:“深化、坚持、突破、规范、联动”[2]。
开门“大接访”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公安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20.4万起,绝大多数地区停访息访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了“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目标。……
登录APP查看全文
